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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5-30 10:3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民执法罚〔2025〕130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外国语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12000078031822X1

处罚事由:

单位2023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为2.2%,(平均三年为2.1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施行)第六十条第二款和《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通知》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类别:

不予行政处罚

社会组织信用状况:


处罚决定日期:

2025529

处罚机关:

天津市民政局

救济途径: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