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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民执法罚〔2025〕13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东莱慈善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120000340896640N
处罚事由:
该基金会存在未按规定接受2023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之规定。
处罚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
行政处罚类别:
警告
社会组织信用状况:
活动异常名录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5月19日
处罚机关:
天津市民政局
救济途径: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