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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5-08 08:4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民执法罚〔2025〕12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南开校史研究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12000056267914XF

处罚事由:

单位存在2022、2023年度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类别:

撤销登记

社会组织信用状况: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处罚决定日期:

20255月7日

处罚机关:

天津市民政局

救济途径: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