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民执法罚〔2024〕1107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南开大学天津校友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112000050092252XW |
处罚事由: |
该单位存在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超出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 |
行政处罚类别: |
警告 |
社会组织信用状况: |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3月24日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民政局 |
救济途径: |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