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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津市民政局对天津市中天应急救援志愿服务中心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天津市中天应急救援志愿服务中心未按规定提交2021年度工作报告,构成《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天津市民政局给予该中心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天津市民政局将该中心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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