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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经2024年7月10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徐飞同志任社会组织党建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社会组织服务处副处长职务;
房新枝同志任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原任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志愿服务处)副处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天津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8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