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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秋菊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津民党字〔2022〕26号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5-05 10:25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津党编办发〔2021〕345号),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更名为天津市民政局执法监察大队,经2022年4月7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赵秋菊同志任天津市民政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副处级,负责工作),原任的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负责工作)职务自然免除;

李东然同志任天津市民政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副处级),原任的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朱冬蕾同志任天津市民政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副处级),原任的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天津市民政局党组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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