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寝园、天津憩园和回民公墓提供墓地安葬为主及多种形式的骨灰安葬服务。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内设6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
1.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92,505,502.75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3,256,299.12元,增长97%。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资金来源和性质分析,本年收入减少4,808,137.5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082,771元,主要是减少了财政安排的天津市第一回民公墓改扩建工程项目资金43,896,793.60元、减少了基本支出65,937.40元、减少了殡葬行政事业服务收费“三大费”返还额1,905,000.00元、增加了财政安排的天津市第一回民公墓改扩建工程项目债券付息资金2,550,000.00元、增加了一线工作人员工作补助164,800.00元、增加了抚恤金70,16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00,000.00元,主要是2023年市财政安排“节地生态安葬”项目资金;经营收入增加32,787,961.50元,主要是2023年疫情过后,中心各墓园经营收入较2022年有大幅度上升;其他收入减少13,328.08元,主要是利息收入减少。二是,统计口径的变化,增加了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4,441,066.05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4,808,137.58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082,771元,主要是减少了财政安排的天津市第一回民公墓改扩建工程项目资金43,896,793.60元、减少了基本支出65,937.40元、减少了殡葬行政事业服务收费“三大费”返还额1,905,000.00元、增加了财政安排的天津市第一回民公墓改扩建工程项目债券付息资金2,550,000.00元、增加了一线工作人员工作补助164,800.00元、增加了抚恤金70,16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00,000.00元,主要是2023年市财政安排“节地生态安葬”项目资金;经营收入增加32,787,961.50元,主要是2023年疫情过后,中心各墓园经营收入较2022年有大幅度上升;其他收入减少13,328.08元,主要是利息收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81,717.00元,占3.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00,000.00元,占2.8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80,838,675.90元,占93%;其他收入420,673.15元,占0.22%。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5,590,265.45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3,260,789.16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65,937.40元,其中: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0,937.4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000元,主要是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一名;二是项目支出减少18,460,352.78元,主要是减少了财政安排的天津市第一回民公墓改扩建工程项目支出43,896,793.60元、减少了殡葬行政事业服务收费“三大费”返还额1,905,000.00元、增加了财政安排的天津市第一回民公墓改扩建工程项目债券付息资金2,550,000.00元、增加了一线工作人员工作补助164,800.00元、增加了抚恤金70,16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00,000.00元,增加了自有资金维修改造项目19,056,480.82元;三是上缴上级支出增加10,000,000.00元;四是经营支出减少4,734,498.98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用于人员经费的殡葬行政事业服务收费“三大费”返还资金,故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4,419,668.54元;二是按照回民安葬的风俗,墓穴已售出,但尚未完成墓穴安装验收及成本的支付,故商品服务支出减少了8,678,695.45元;三是增加一名退休人员,故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了3,191.98元;四是因中心资产合并事项尚未完成,受资产配置限制,故资本性支出减少了479,264.05元。
其中:基本支出1,961,550.60元,占1.26%;项目支出30,276,647.22元,占19.46%;上缴上级支出36,000,000.00元,占23.14%;经营支出87,352,067.63元,占56.14%。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3,181,717.00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37,582,771.00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082,771.00元,主要是减少了基本支出65,937.40元、减少了财政安排的天津市第一回民公墓改扩建工程项目资金43,896,793.60元、减少了殡葬行政事业服务收费“三大费”返还额1,905,000.00元、增加了财政安排的天津市第一回民公墓改扩建工程项目债券付息资金2,550,000.00元、增加了一线工作人员工作补助164,800.00元、增加了抚恤金70,16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00,000.00元,主要是2023年市财政安排“节地生态安葬”项目资金。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181,717.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582,771.00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082,771.00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65,937.40元、减少了财政安排的天津市第一回民公墓改扩建工程项目资金43,896,793.60元、减少了殡葬行政事业服务收费“三大费”返还额1,905,000.00元、增加了财政安排的天津市第一回民公墓改扩建工程项目债券付息资金2,550,000.00元、增加了一线工作人员工作补助164,800.00元、增加了抚恤金70,16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00,000.00元,主要是2023年市财政安排“节地生态安葬”项目资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81,717.0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8,717.00元,占61.82%;卫生健康支出383,000.00元,占4.98%;债券付息支出2,550,000.00元,占33.2%。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81,7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6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1,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年初预算为362,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45,557.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两名退休人员去世,退休费减少支出16449.4元;二是,追加了一线工作人员工作补助支出164800元;二是,以前年度一般债券项目“天津市第一回民公墓改扩建工程”结转资金继续使用,增加支出2935206.4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追加预算为701,60.00元,支出决算为701,60.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执行中下达的丧葬费抚恤金。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1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年初预算为2,5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961,550.60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65,937.40元,其中:2023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0,937.4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000元,主要是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一名,其中:
人员经费1,904,550.60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57,000.00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5,500,000.00元,支出5,500,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财政安排“节地生态安葬”项目资金。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与上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156,091.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129,56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427,215.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599,307.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156,091.2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685,924.2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7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7辆,其中: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业务用车17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已对9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67,339,494.02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单位2023年未自行组织开展部门评价。
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