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殡仪馆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提供殡仪服务:遗体处置服务,遗体火化,殡葬礼仪服务;骨灰安葬安放服务:骨灰寄存,骨灰安放,骨灰安葬;丧葬用品销售。
天津市第三殡仪馆内设6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第三殡仪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第三殡仪馆(公益二类)
1.天津市第三殡仪馆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第三殡仪馆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第三殡仪馆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6,866,274.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403,590.34元,增长15.83%,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96,944.00元,主要包含殡葬服务及购置火化机等项目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72,000.00元,为福彩公益金设备尾款项目收支增加;本年经营状况较上年略有下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减少1,608,614.81元;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减少4,992,500.00元;非财政拨款结余纳入全口径预算增加3,835,761.15元。
天津市第三殡仪馆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2,761,976.06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567,829.19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96,944.00元,主要包含殡葬服务及购置火化机等项目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72,000.00元,为福彩公益金设备尾款项目收支增加;本年经营状况较上年略有下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减少1,608,614.81元;本年无上级补助收入,减少4,992,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80,600.00元,占32.2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0,000.00元,占7.1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5,891,098.00元,占60.55%;其他收入20,278.06元,占0.05%。
天津市第三殡仪馆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3,321,553.42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936,850.66元,主要原因是:殡葬服务、火化机购置及骨灰存放架购置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82,336.39元,占3.65%;项目支出15,872,600.00元,占36.64%;经营支出25,866,617.03元,占59.71%。
天津市第三殡仪馆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6,850,60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168,944.00元,增长119.36%,主要原因是:殡葬服务、火化炉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尾款等财政项目收支较上年增加,其中殡葬服务项目增加4,484,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尾款项目增加2,072,000.00元,火化炉购置项目增加2,155,500.00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第三殡仪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780,6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81%,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96,944.00元,增长106.18%,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造成殡葬服务支出增加,新入职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造成人员公用支出增加,新增火化机购置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80,600.0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29,600.00元,占98.90%;卫生健康支出151,000.00元,占1.10%。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54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780,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1%。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年初预算为12,74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949,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执行中下达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工作补助项目资金。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追加预算为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29,000.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执行中下达丧葬费抚恤金。
5.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96,000.00元,支出决算为9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天津市第三殡仪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978,00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71,000.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936,000.00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42,000.00元,主要包括水费。
天津市第三殡仪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3,070,000.00元,支出3,070,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72,000.00元,增长207.62%,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设备尾款项目收支增加2,072,000.00元。
天津市第三殡仪馆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第三殡仪馆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第三殡仪馆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12,69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47,65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65,042.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12,69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12,69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第三殡仪馆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2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殡仪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2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第三殡仪馆2023年度已对5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3,717,100.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天津市第三殡仪馆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