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殡仪馆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遗体处置服务、遗体火化、殡葬礼仪服务、骨灰安葬安放服务、丧葬用品销售。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内设7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第二殡仪馆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第二殡仪馆
1.天津市第二殡仪馆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第二殡仪馆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第二殡仪馆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3,920,734.14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083,008.94元,增长32.38%,主要原因是按照资金来源和性质分析,一是本年收入增加16,997,124.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90,969.72元,主要是本年殡葬服务收费返还增加。经营收入增加6,709,516.6元,主要是2023年殡葬服务数量增加,经营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800,000元,主要是2023年殡葬处拨付火化炉维修专项资金。二是年初结转结余增加1,085,884.89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主要是用于支付本年度日常经营支出。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2,178,073.72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6,997,124.05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90,969.72元,主要是本年殡葬服务收费返还增加。经营收入增加6,709,516.6元,主要是2023年殡葬服务数量增加,经营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800,000元,主要是2023年殡葬处拨付火化炉维修专项资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1,961.72元,占41.5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331,053元,占55.88%;上级补助收入1,800,000元,占2.49%;其他收入45,059元,占0.06%。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5,832,489.93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2,888,668.63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电费及涉及业务专用材料和专用燃料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4,841,000元,占7.35%;项目支出26,960,961.72元,占40.95 %;经营支出34,030,528.21元,占51.69%。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30,001,961.72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90,969.72元,增长39.47%,主要原因是殡葬服务收费返还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490,969.7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98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292,000元;殡葬行政事业服务收费“三大费”返还增加8,502,113.7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2,990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8,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2,000元。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001,961.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5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90,969.72元,增长39.47%,主要原因是殡葬服务收费返还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490,969.7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986,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减少292,000元;殡葬行政事业服务收费“三大费”返还增加8,502,113.7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2,990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8,0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2,000元。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01,961.7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20,961.72元,占98.4%,卫生健康支出481,000元,占1.6%。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954,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1,961.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3,000元,支出决算为963,000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2,000元,支出决算为482,000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年初预算为28,028,000元,支出决算为27,934,123.72元,主要用于发放基本工资、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殡葬服务收费按实际需求使用后,余额返还财政。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0元,追加预算为141,838元,支出决算为141,838元,主要用于支付病故人员丧葬抚恤金,完成追加预算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执行中追加单位丧葬费抚恤金。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11,000元,支出决算为211,0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元,支出决算为27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费及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041,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1,14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供养人数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2,809,000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32,000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0.00元,完成预算的0.0%;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三公”经费。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62,533.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1,05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2,29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19,182.3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62,533.3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33,408.3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4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第二殡仪馆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业务用殡仪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第二殡仪馆2023年度已对 4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8,073,438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