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监管处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14:49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机制。负责推进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综合监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负责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年度报告等工作,指导、监督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指导、监督各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开展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