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处(最低生活保障处)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14:44
负责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并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指导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