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号 |
普法内容 |
主要措施 |
预期目标 |
普法对象 |
责任单位 |
1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深入学习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保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 |
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讲座培训、研讨交流、宣传解读等各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 |
增强法治观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
机关干部 |
法规处、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
2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 |
将普法宣传纳入登记、服务、监管、执法等各个环节,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 |
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
服务管理对象 |
政务服务处、社会组织监管处、社会组织服务处、社会组织党建处、慈善事业促进处、行政执法处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 |
深入开展《慈善法》宣传和“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 |
弘扬慈善文化,培育社会公众慈善意识,营造人人可慈善社会氛围。 |
社会公众 |
慈善事业促进处、行政执法处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 |
持续深化“津牌养老”品牌推广,组织开展“敬老月”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老龄、养老服务政策法规。 |
更好保障老年人权益,促进老龄和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
社会公众、养老机构等 |
老龄处、养老服务处、行政执法处等 |
5 |
《殡葬管理条例》《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等。 |
擦亮“送亲人、找民政”殡葬服务系列品牌,加强重要时间节点殡葬法律法规和惠民殡葬政策宣传。 |
倡导文明殡葬、绿色殡葬,推动移风易俗。 |
社会公众 |
殡葬事业管理处、行政执法处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 |
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关爱保护宣传。 |
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良好氛围,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社会公众 |
儿童福利处 |
7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 |
加强街面巡查,宣传救助管理知识,组织“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 |
突出暖心救助,提升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
社会公众 |
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处 |
8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 |
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组织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周活动,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进社区、进农村。 |
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
社会公众 |
社会救助处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等。 |
广泛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新时代婚育观念宣传等活动,强化婚姻责任教育。 |
提高群众有关婚姻家庭法律意识,促进家庭和谐。 |
办理婚姻登记的群众 |
社会事务和福利处 |
10 |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等。 |
结合行政区域界线检查、业务培训等工作,开展普法宣传。 |
提高行政区划法规知晓度,维护行政区划管理的严肃性。 |
基层干部、社会公众 |
行政区划处、行政执法处 |
2025年天津市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天津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4-30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