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运用“强基础、上位次、更精准、更暖心”十二字工作目标和“开门干民政、人人当专家”十字工作方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执法队伍,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助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将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理念贯穿于民政执法全过程,进一步完善民政执法制度体系,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完善民政执法“五库信息”建设。梳理完善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数据库,动态更新行政处罚案件库、信访投诉数据库,细化数据库栏目,做好数据统计。
(二)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以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主线,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做好社会组织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做到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精准高效处置投诉举报及移交案件,强化分析研判和政策解答,确定违法情形及法律适用,做到“过”“罚”匹配。2024年度,共受理案件线索29件,不符合立案条件6件,办结案件23件。其中,行政处罚19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12件,限期停止活动1件,撤销登记和吊销登记证书2件,不予处罚4件;当事人自行注销而终止调查4件。二是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将打击整治工作融入日常执法,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工作研判会商和信息共享。强化政策理论研究,开展专项调研,梳理典型案例,入选民政部2024年度非法社会组织十大典型案例。通过社会举报、部门移交、主动监测、实地回访等渠道收集信息线索,共排查非法社会组织线索15件。三是做好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快速处置投诉举报移交案件,积极与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接,做好相关协会问题线索梳理,全面了解投诉事实情况。积极与来访人员面对面进行政策解答,引导行政相对人直面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困难,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做好养老领域执法工作。会同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联合制定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年度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对市级5家公办养老机构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现场提出改进意见,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运用“执法+普法”的方式,普及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知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生动易懂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压实养老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养老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五是做好殡葬领域执法工作。加强清明节等重要节气文明祭扫执法监督,开展市内六区及环城四区检查督导文明祭扫情况;联系电商平台下架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联合市场监管、区民政局、属地街道综合执法,开展检查封建迷信用品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市管经营性公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力度,针对专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六是做好行政区划领域执法工作。推动更换京津冀1号界桩。七是做好市级社会福利机构控烟执法工作。完成7家社会福利机构(含1家养老机构)控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推动落实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诚信体系建设各项改革任务,高质量完成年度考核指标。二是提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数据质量,实现数据上传及时率、准确率双100%。三是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公租房”“新生入学”三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三是密切登记管理协同配合。全面落实民政部规范社会组织“登管分离”提高登记审查质量的工作要求,强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和监督管理高效协同,联合市政务服务办印发《建立区级社会组织登管衔接机制的工作方案》,推动各区建立社会组织登管衔接机制。编印《天津市社会组织审批案例集》指导各区规范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工作。四是落实民政部专项工作部署。按照民政部关于落实《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工作部署及社会组织管理评估具体任务要求,积极推进各级社会组织名称规范使用。截至目前办理名称整改17个。五是积极完善登记制度体系建设。出台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六是做好区级登记管理业务培训。广泛宣贯培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及质量。七是严格社会组织登记审查。依法严格登记审查,在完成日常审批任务的同时,依法处理因社会组织内部矛盾引发的变更和注销事项,全年无投诉和行政复议。创新做好直接登记专家评估工作,提升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质量。
(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野蛮执法、暴力执法、运动式执法等不文明执法行为。组织37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加强执法监督平台数据管理,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数据维护,规范信息采集,完善职权事项管理,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坚持以查促建,加强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评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完备充分、自由裁量是否规范、执法程序是否严谨、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政领域专家等作为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员,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改进提升民政执法水平。完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准确把握法理、情理和事理,认真调查核实反馈处置结果。
(五)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执法业务大练兵。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学习《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等法规制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题培训,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竞答、法律专业知识考试。组织参加司法部组织的线下“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并组织市民政局全体执法人员利用线上平台自学。参加京津冀民政执法协同第六次联席会,2名同志作典型案例分享交流,联合签署《京津冀民政执法合作清单》,推进执法协同向深层次、宽领域拓展。二是持续做好民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市区两级民政领域执法培训会,从执法平台建设、执法案卷规范和专项领域案件办理等三个专题,对各区民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组织查处非法社会组织专题执法实务工作坊,对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流程进行系统性指导,以案释法讲解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优秀案例。三是持续加强基层民政执法业务指导。按照《天津市民政行政执法职责划分规定》,就社会组织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列入问题、行政告诫责令改正相关问题、年检不合格的处罚适用法条等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相比,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领域制度体系建设还不够健全,执法能力还有待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学习还需加强等。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能力。一是进一步推进执法工作纵深发展。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作用,统筹协调,凝聚合力,积极开展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探索“融执法”,持续推动社会组织、殡葬等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建设,加强民政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以“人人当专家”为主线,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政策法律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和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等执法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