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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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3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天津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民政重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助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印发民政行政执法职责划分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行政执法职责,确保执法监管全覆盖。二是制定《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准确把握执法尺度,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三是修订完善天津市民政系统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文书格式范本及使用说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执法水平。四是制定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指引,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五是完善行政执法数据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信访举报、执法人员、执法对象、移交案件等五类数据库管理制度。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在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名单、行政执法文书公告送达等。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抽查结果等监督检查信息。依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对日常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归结、上传和公示工作,确保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综合运用文字、图片、音像等多种方式,健全完善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审查决定、文书送达、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记录要求,实现全过程跟踪记录、可回溯管理。三是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将撤销登记、限期停止活动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落实审核责任,明确审核内容,完善审核方式,规范审核流程,提升审核水平。同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行政许可服务,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中除特殊事项外,全部实现一次办,总比例达到96.6%;网上办、马上办总比例分别达到95.4%和72.4%。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程序,增设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牵头完成“公民婚育”“扶残助困”“社会救助求助”一件事办事场景,新设“民非开办”一件事功能,整合了登记、税务、社保、公积金等业务。不断完善“津心办”市民政局旗舰店功能。持续巩固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印发《天津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四)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出台相关文件,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深入开展自查抽查工作,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共享监管信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资金运行管理。会同12个部门建立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协作配合共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审计部门对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在人、财、物、办公场所、职能等方面与行政机关的剥离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监督检查被抽查社会组织依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加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强化党建引领,突出协同配合,实施综合监管,引导社会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发展。结合市级社会团体年报公示,对574家市级社会团体诚信自律承诺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贯彻落实民政部要求,会同12个部门召开全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印发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网络。建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机制,完善舆情动态监测、问题线索处置、打击整治核查等制度,排查非法社会组织线索37条。发挥联合执法机制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对依法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打击整治成果。强化宣传引导,扩大宣传覆盖范围,依托中国社会组织动态、今晚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成果,组织协调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广泛转发相关信息,形成高压态势,营造良好氛围。参加全国社会服务机构行政执法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座谈会并作交流发言。

(六)彰显行政执法监管效能。2023年度共办结行政执法案件24件,其中作出警告行政处罚9件,撤销登记2件,不予行政处罚1件,不予立案7件,因当事人自行注销社会组织而终止调查5件。总结提炼行政执法监管经验,形成“三阶段九流程”执法工作法。与有关部门加强执法信息共享,建立了“横向联动、纵向联管”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某基金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列入民政部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典型案例。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执法,依法对市级国办养老机构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转情况、值班记录、消防服务人员资质和消防器材,燃气使用等情况,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抽查社会组织69家、慈善组织6家、慈善信托受托人2家、志愿服务组织2家、福利彩票销售站点106家、经营性公墓2家、市级国办社会福利机构10家(控烟)、市级国办养老机构5家。

(七)扎实推进殡葬领域监管。开展封建迷信殡葬用品销售专项检查,会同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属地民政、市场监管和属地街道对辖区内殡葬用品销售店和综合市场开展市区街三级执法联动检查,并进行政策宣讲。聚焦线上监管,加强部门沟通,邀请美团、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参加座谈,畅通合作渠道,建立联动机制,对电商平台入驻商超售卖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进行治理。制定《天津市殡葬用品市场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执法机制,深入东丽区、武清区、津南区等区进行市区街三级联合执法。统筹安排清明、中元节、寒衣节期间文明祭扫督导检查工作,制定专项督查行动方案,以执法督查为主线,通过“四不两直”、联合执法等形式对23个殡葬服务机构开展督查,并通过专报、工作提示函等方式敦促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八)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制定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野蛮执法、暴力执法、运动式执法等不文明执法行为。组织49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加强执法监督平台数据管理,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数据维护,规范信息采集,完善职权事项管理,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坚持以查促建,加强执法案卷评查,重点评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完备充分、自由裁量是否规范、执法程序是否严谨、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员,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改进提升民政执法水平。完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置机制,把握法理、情理和事理,认真调查核实反馈处置结果。

(九)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深入分析研究社会组织执法工作特点规律,先后梳理汇编《社会组织执法实务》《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应知应会》《社会组织政策法规选编》等5项社会组织执法手册。对宁河区、和平区、滨海新区等区社会组织、慈善领域行政执法业务进行指导,开展社会组织行政执法专题调研。深入西青区等六区对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个案处理等进行调研指导,就打非疑难问题进行探讨,开展个案政策辅导36次。推进行政执法中精准普法,通过调研督导、专项行动、深入社区宣讲、面对面讲解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京津冀民政执法协同联席会并做典型案例交流。

(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引入社会工作理念面向市区两级执法人员组织召开执法实务工作坊,举办殡葬领域行政处罚模拟听证会,开展《行政复议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指引》等法规政策讲解,通过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分享、案卷评价、小组互助学习等方式,提升民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办案水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专题讲座,完成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奠定基础。加强实务培训,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结合案卷评查亮点和薄弱环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大讨论、大提升”活动,着力分析立案、调查、结案等阶段容易出错的关键点,明确提升方向和改进措施,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二、存在问题

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相比,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监管的效果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与日益复杂的案件相比还需加强,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行政执法的水平还不高;二是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还不足,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还不十分精准,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还需持续巩固提升;三是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水平还不高,执法队伍历练还不够,在执法中普法的效果还不够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还有提升空间。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关要求,锚定“强基础、上位次、更精准、更暖心”的目标,运用“开门干民政、人人当专家”的工作方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增强行政执法效能。一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许可办理事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文书,规范自由裁量,增强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落实普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开展针对性普法。二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落实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让民政服务对象在每一次执法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开门干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京津冀民政执法协同,多向兄弟省市请教,促进执法能力提升;加强执法工作经验总结,强化教育宣传引导,提升民政执法专业性。三是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以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为导向,坚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升级行政执法工作坊模式,加强经验交流,发挥传帮带作用,有针对性开展执法技能训练,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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