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首页 > 前端复用 > 通用头部
天津市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天津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锚定“强基础、上位次、更精准、更暖心”工作目标,落实“开门干民政、人人当专家”工作方法,全方位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努力以法治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政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党员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领会核心要义,认真践行实践要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组织研讨交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多思多学,学深悟透。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专家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专题辅导报告。落实局领导班子学法制度,通过局党组会、专题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宪法、立法法、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强化把关定向,研究审议重要民政政策法规、重大法治事项,以法治思维提升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政领域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推动健全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修订出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办法,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加强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推进精准救助。织密“一老一小”关爱保护网,全方位打造“津(金)牌养老”服务品牌,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管理制度,牵头编制救助保护和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心理评估规范京津冀地方标准。印发城市居民委员会设立指导意见、城乡社区协商指导规范及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促进基层治理规范化、法治化。落实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要求,废止和宣布失效37件规范性文件。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程序,创新方法,优化路径,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增设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全域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服务“跨省通办”试点,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方便婚姻登记当事人就近办理婚姻登记服务。持续畅通社会救助申请渠道,启动实施社会救助事项“一城通办”改革,依托信息平台实现救助事项办理规范流转,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社会救助事项。出台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意见,开通残疾人“两项补贴”多渠道申领,持续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持续推进“一卡通”管理改革,增加补贴发放事项,提升惠民补贴发放效率。

(四)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市民政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局网站公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到期提醒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落实“人人当专家、开门干民政”工作方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强化决策过程管理,提升文件制定质量。制定公平竞争审查管理办法,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市第二殡仪馆骨灰迁移工作。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文件审核把关、合同协议审核、重大项目合作、矛盾纠纷化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五)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规范文明执法要求落实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启动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具体规定,明确市区两级行政执法职责划分,确保执法监管全覆盖。制定《天津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民政执法行为。持续规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文书标准。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37件。开展清明祭扫工作专项督查行动,成立了9个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市区街联合执法的形式,深入全市各区开展督查,倡导文明祭扫。深化政企联动,组织有关电商平台召开专题座谈会,规范网络经营殡葬用品行为。推动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瑕疵,促进执法水平提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库建设。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相关工作指引。组织召开京津冀三地民政部门执法协同联席会议。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扎实开展“宪法宣传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坚持以法治宣传助力“十项行动”,依托基层救助机构、社会救助“直通车”微信码等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规定;突出党建引领,统筹基层各方力量,深入宣传社区治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以“科技赋能筑大爱,温情救助守初心”为主题,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宣传活动。全面打造“津(金)牌养老”服务品牌,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寸草心”“手足情”助老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开展“情暖新春、共护未来”“六一同心护未来”等系列活动。持续打造“送亲人 找民政”系列服务品牌。举办“中华慈善日”公益宣传灯光秀,播放公益慈善主题宣传片,营造“人人慈善”浓厚社会氛围。

(七)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践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理念和技术,融入依法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民政职责中,大力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通过数据比对、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筛查易返贫致贫人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深化婚姻关系调适辅导,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和婚姻家庭危机干预等服务。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畅通民政信访渠道,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推进信访矛盾化解,真心实意解决群众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四抓”工作法,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监管措施,排查整治隐患,全力做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八)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市委巡视四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巡视,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全面系统抓好整改。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法依规办理建议提案,紧盯办前、办中、办后三个环节,召开建议提案汇报座谈会,认真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按时办结建议提案152件,实现办复率、答复规范化率、满意率三个100%。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执法检查,认真抓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办理效率,全年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2件。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

(九)依法履行职能。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统筹制定年度抽查计划,依法公开检查结果,共检查民政服务对象202家。制定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监督管理的意见,开展养老领域“点题整治”专项工作,实施盗刷住养老人医保卡问题专项排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召开动员部署会,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营造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环境。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抽查工作。联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监督检查被抽查社会组织依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加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强化党建引领,突出协同配合,实施综合监管,引导社会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发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固基”作为“强基础、上位次、更精准、更暖心”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研究部署、推动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通过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等形式,研究民政领域各项政策法规,审议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分析民政领域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等。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亲自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协调解决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快推进决策进程。推动制定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范,切实提升民政政策制定水平。协调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学习,部署推动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深入执法部门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坚持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为主题,为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讲法治专题课。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专题讲座和国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考法,举办法治专题培训,提升民政干部法治素养。加强执法人员岗位练兵,通过学法用法、案例分享、案卷评价、互助学习、举办执法实务工作坊等多种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定的短板,主要表现在,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还有提升空间,执法经验还需进一步历练;法治队伍建设水平还不高,与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还不完全适应;对普法责任制认识还不够深入,普法工作长效常态力度还需要加强。其主要原因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还不深不透,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不足;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立得还不牢,用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还不扎实;法律法规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高,学习效果还不理想。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政法治建设头等大事,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坚持全面系统学习,抓好教育培训,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民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民政法治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深入贯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民政法治建设统筹谋划和组织推动,聚焦“强基础、上位次、更精准、更暖心”的目标要求,坚守法治为民初心,不断完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健全依法民主决策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有效化解矛盾,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法治建设效能。三是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认真实施提升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行使,加强社会组织等领域重点执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探索推进柔性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做好执法资格证考试和审核工作。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促进日常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提升监管效能。强化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四是创新方式方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全面实施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挖掘普法资源,加强新媒体应用,创新普法方法,把民政服务对象权益保障作为普法重点,不断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推动民政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依法办事,以法治思维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主办:天津市民政局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2345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苍穹道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