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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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做好2012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0-0235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发〔2012〕24号
主    题 :
民政\社会事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津民发〔201224

各区(县)民政局,市属各殡葬单位:

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系统行风建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力做好清明服务保障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和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窦玉沛副部长在全国清明视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高度重视清明期间的祭扫管理工作,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明确力量,制定方案,落实措施。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保障群众祭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细化安全防范预案,完善安全制度措施,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要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突出“惠民、绿色、人文”主题,着力研究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新期待、新需求,完善服务设施,丰富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祭扫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二、突出安全,严格防范各类祭扫事故发生

清明期间,各殡仪场馆、公墓单位祭扫人流大、人员高度聚集,易发交通、火灾、拥挤踩踏、道路拥堵等事故。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在清明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提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查找问题,完善措施,堵塞漏洞,为应对清明节祭扫高峰做好充分准备。要制定祭扫服务接待方案、人流车流疏导方案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组织应急演练。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要亲自到殡葬服务单位检查指导,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与公安、交通、消防、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治安维护、人员疏散、交通疏导、消防安全、市场规范、服务接待和应急医疗保障等工作,做到措施得力有效、处置及时妥当,确保各项安保工作万无一失。

三、加大宣传,大力推行绿色人文殡葬理念

各区(县)民政局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绿色殡葬理念,深入开展移风易俗、丧事简办、低碳祭扫等宣传教育活动。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低级趣味,改革陈规陋习,大力倡导符合时代发展的新风尚。要继续扩大“都市文明、集体共祭”活动规模,将这一文明祭奠的方式推广到所有殡仪场馆,将“社区共祭”、“家庭追思会”深化到各个社区,引导群众将祭扫活动从注重实物祭奠向关注心理需求的方向发展。要大力提倡骨灰深埋、撒海、可降解骨灰盒树葬等不保留骨灰安葬的方式,重点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奠等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放弃和抵制落后的祭扫习俗,推行具有时代特色的绿色殡葬。

四、严格执法,维护殡葬用品市场良好秩序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市容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继续加大对制售迷信用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在农贸摊群市场、临街摊店无照出售纸钱、冥币等违法行为,要组织专项检查清缴。对合法销售网点,要严格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净化殡葬用品市场环境。今年清明节前,各区(县)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努力为清明祭扫活动营造良好的文明环境。

五、提升服务,建立殡葬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在去年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基础上,不断深化行风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殡葬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不断完善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治理殡葬服务乱收费、高收费、捆绑收费等问题,形成服务价格制约机制;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办事时限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要持之以恒地密切部门合作,规范殡葬市场行为,形成高效的部门协作机制;要强化干部职工教育,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查处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完善反腐倡廉机制,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群众需求,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请各区(县)于2012415日前将清明节工作总结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联 系 人:朱金方 岳井海 联系电话:27300137

邮箱地址:tjbzzh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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