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民政局:
2012年,我市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将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的要求,现就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的要求,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高素质的基层组织带头人队伍,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化社区居委会职能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基层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选举程序,依法依规操作;2.坚持探索创新,扩大基层民主,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创新投票方式,探索非户籍居民参与基层民主新途径;3.坚持公平公正,选好配强班子,努力把政治强、素质高、作风正、有业绩、群众基础好的党员干部选进班子;4.坚持分类指导,整体协调推进,突出重点,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换届选举方案;5.坚持统筹兼顾,服务中心大局,紧密围绕推进基层党建区域化和社区稳定发展,精心组织换届选举。
(三)时间安排。全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从2012年2月开始,至2012年6月底结束。
二、工作目标
(一)优化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对社区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推进社区居委会建设的原则,结合“两委”换届,进一步优化社区两委班子的设置,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组织基础。
(二)选好配强“两委”班子。社区“两委”班子应体现精干高效、结构优化的原则。社区党委(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社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人,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居委会主任(社工站站长)的要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或专职党务干部,党员人数较多的社区可适当增加专职党务干部人数。居委会成员依法应设置5-9人,可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
(三)实行交叉任职。要把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结合起来,工作统筹安排,人选通盘考虑,原则上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工站站长)实行“一肩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实行交叉任职,比例不低于60%。
(四)扩大选人视野。注重把热爱社区工作、素质较高、能力较强、从事过党务工作的党员,通过换届选举充实到社区“两委”领导班子中,依法提升社区“两委”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拓宽选人视野,可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大学生或从机关下派等方式,选派优秀党员到社区党组织任职。要通过换届,努力在全市形成以45岁左右、大专以上文化为骨干的社区党务干部队伍。
(五)实行公推直选。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的要求,社区党组织换届实行“公推直选”,即在公开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
三、任职条件
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觉悟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二)热爱社区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为党员群众服务的意识;(三)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新能力,熟悉基层管理、热心为社区工作和居民服务;(四)身体健康。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书记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熟悉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为广大群众所信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
社区居委会班子年龄结构要合理,应形成梯次结构。居委会成员中离退休人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应大力提倡高学历的年轻人参加居委会选举,进一步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对于具有国家颁发的社工师、政工师证书的人员,各区县可在候选人条件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居委会主任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对个别具有丰富社区工作经验且能力强、威信高、群众公认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兄弟姐妹或者直系亲属关系。
四、方法步骤
社区“两委”换届一般按照先党组织,后居委会的办法进行。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区县自行制定。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一)做好工作准备。
1.调查摸底。各街道、社区要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党员和居民的基本情况及有关选举动态。
2.制定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3.评议审计。换届选举前,街道要对社区现任班子及其成员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集体资产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开展民主评议。
4.业务培训。换届选举前,要组织对换届选举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二)切实抓好选举。
1.党组织换届选举。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全部采取“公推直选”方式产生,依据《天津市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实施办法(试行)》(津党办发〔2010〕6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步骤为:
(1)搞好推荐。组织提名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和个人自我推荐。
(2)民主测评。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与党员、群众代表见面,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
(3)确定候选人。街道党工委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在考察的基础上,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选举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党内选举。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
2.居委会换届选举。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全面实行直选。具体步骤为:
(1)选举居委会选举委员会。居委会选举委员会负责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居民代表的选举工作。居委会选举委员会的推选由社区党组织主持,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委会选举委员会主任。
(2)选民登记。居委会选举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凡年满18周岁、户籍在本居委会辖区、享有政治权利的居民具有选民资格;非本居委会辖区户籍,并享有政治权利的居民,必须由户籍所在地的居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在户籍地不参加选民登记的证明,方具有选民资格。对个别难以确定选民资格的,由居民会议决定是否登记为选民。
(3)候选人的提名与确定。居委会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的提名可参照《天津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规程》,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采取预选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4)进行投票选举。投票选举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公布的投票选举时间、地点召开选举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社区居委员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三)按时交接工作。
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组成后,要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召开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会议,完成公章、账簿、债权债务和其他集体财产的交接手续。
(四)搞好总结验收。
换届选举结束后,各社区要按照要求填写选举情况有关统计表,撰写工作总结报告,做好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要对所辖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区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各区县、街道要成立专门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责任,统筹做好“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在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领导。
(二)精心组织,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工作。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综合协调,抓好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居委会搞好换届选举。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组织和协调。宣传部门要做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结合的原则,解决换届选举必需的工作经费。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法院、公安、司法和信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区党组织要率先垂范,在认真做好自身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领导、带动、支持居委会搞好换届选举。
(三)探索创新,扩大民主。要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扩大民主的方式方法,提高党员群众支持、参与基层党建和社区管理的积极性。要积极推进党务、居务公开,将现任班子审计和民主评议结果,“两委”成员任职条件,换届选举时间、地点、候选人基本情况和选举结果等事项,在社区主要公共场所张榜公布,保证各项程序公开、公正、透明。
(四)加强指导,动态监督。各区县要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实行选举情况月报和通报制度,要严格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对换届选举中发生的突发性重大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各街道、社区可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政策、党员权利义务、换届选举程序办法等,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党员的纪律观念、民主意识,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氛围。要加强对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按照正面、适度原则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密切关注网情、舆情的动向和变化,防止不实报道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各区县要在“两委”换届选举后,整理封存选举工作档案,并汇总选举情况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天 津 市 民 政 局
201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