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民报〔2016〕3号
民政部: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民函〔2015〕314号)精神,我局对2015年度本市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和自查,并广泛征求了市有关部门意见。现将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政府对平安边界创建工作高度重视
2015年度,天津市及各区县党委、政府对平安边界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人员到位、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显著。市综治办结合天津实际,制定了《2015年度天津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细化了各区县和市各系统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进一步加大了平安边界建设的考核力度。根据市综治办通知精神,我局及时对平安边界创建考核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着力提升了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各区县综治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等形式,及时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市、区县民政部门作为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并结合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查,毗邻区县均签订了平安边界创建协议书,绝大多数区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平安创建协议延伸至乡镇、村(居)。
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
按照民政部工作安排,2015年我市与河北省开展第三轮津冀线联查工作。为切实做好联查工作,2015年初,津冀两省市民政厅、局区划处积极沟通,及时研究制定了联检工作方案,组织津冀线毗邻区县召开了联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在开展联检工作中,两省市及相关市、区、县民政部门多次到实地勘察边界情况,及时做好界桩维护等工作。经过津冀线联查,进一步摸清了津冀线相关情况,维护了津冀线稳定,津冀线联查工作按时完成。津冀省级界线及界线附近地区无边界争议,界线两侧群众生产、生活安定有序,省级界线毗邻县(市、区)均签订了平安边界创建协议书,并按照各自职责认真予以落实。
在开展津冀线联查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我市重点加强对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的日常管理。市、区县两级民政部门积极加强与综治、公安、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隐患,确保行政区域界线毗邻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为落实中央关于京津冀经济一体化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2015年,我市与京冀民政局(厅)区划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行政区划和界线管理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的机制、措施,制定下发了《北京市民政局、天津市民政局、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京津冀联合创建平安边界工作机制>的通知》(京民划发〔2015〕276号),就三省市建立区划和界线管理联席会议机制、边界地区信息预警机制、边界纠纷应急机制、维护边界稳定协作机制及京津冀协商协作机制等进行了明确部署。
三、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的自评情况
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我市对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征求了市综治等部门意见。经综合考评,2015年度天津市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自评分数为100分。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