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
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2019年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现将《2019年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19年20项民心工程中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部署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创建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100个。
二、方法形式
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19年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巡查督查、指导监督、年终评估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任务
按照“统一部署、分段实施;逐一查看、全程跟踪;强化督导、综合评估”的原则,分五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前期准备
1.制定实施方案(2月15日前)。制定印发《2019年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完善创建标准(2月15日前)。组织专家根据中央和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美丽社区创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美丽社区创建标准,制定精品美丽社区创建标准。
3.确定创建名单(2月15日前)。各区按照未创建美丽社区数量的10%确定2019年美丽社区申报名单,在已命名的美丽社区中推荐1-2个社区确定2019年精品美丽社区申报名单,并填写《2019年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单位申报表》(详见附件),于2月15日前报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各区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及规定比例,在自查的基础上确定数量和名单,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二)动员部署
4.召开部署会议(2月28日前)。召开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创建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三)创建实施。
5.组织培训交流(3月)。组织各区民政局、相关街镇科长和申报社区的居委会主任集中培训。学习创建标准、掌握创建要求、明确创建程序和创建重点环节,并围绕创建美丽社区先进做法及经验进行交流。
6.组织观摩学访(3月)。结合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有针对性地组织申报社区的居委会主任进行观摩学访。
7.开展巡查指导(3月至10月)。由第三方机构成立巡查工作组,对各区申报的社区进行全覆盖式的实地巡查和暗访。巡查和暗访中实行三个“一票否决”,即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综合服务设施不达标、社区组织体系不健全一票否决。通过“访居民、问工作、聊效果、看资料”等方式,了解社区居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社工队伍精神状态、创建成果和基础工作管理情况,发现典型,梳理问题,提出对策,形成中期反馈书面报告。
8.召开中期推动会(6月30日前)。结合巡查暗访情况,召开中期推动会议,向各区通报创建工作进度、成效、亮点、特色和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
9.重点整改(8月30日前)。各区根据中期推动会的通报情况进行重点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创建资格。
(四)年终评估验收
10.评估验收(10月)。由第三方机构成立评估组,结合前期巡查暗访情况、中期整改情况、社工面对面考核情况,采取综合打分的方式,对通过中期巡查的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候选单位进行评估,确定初选名单。
11.满意度测评和公示(11月2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对初选名单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将社区居民对本社区创建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满意度测评后,对拟定的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候选名单进行公示。
(五)命名表彰
12.确定最终名单(11月30日前)。在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公示的基础上,确定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名单并下发命名决定。
四、工作要求
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任务列入市委、市政府20项民心工程,各区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要精心部署安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步骤要求,将创建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广泛宣传开展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的重要意义,动员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严格按照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的指标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寻找差距、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使创建活动成为落实政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确保创建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