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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现将《关于推进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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