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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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4年创建“美丽社区”候选单位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0-0179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发〔2014〕75号
主    题 :
民政\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县民政局:

为充分展示“美丽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创新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美丽社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天津市2014年创建“美丽社区”候选单位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10月18日

 

 

天津市2014年创建“美丽社区”候选

单位评估实施方案

一、评估时间

2014年10月14日至11月30日。

二、评估范围   

各区、县按照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总数的10%申报“美丽社区”,并列出候选名次。评估组将从各区、县申报的“美丽社区”候选单位中抽选40%进行评估,其中,本区、县自行推荐1个社区,其余由评估组随机抽选。

三、评估方式

市民政局委托市社工协会作为第三方社会组织,成立3个专家评估组组织实施。专家评估组成员包括:高等院校、社科院社区工作领域专家学者,具有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建设实际工作者,社工协会工作人员。每组4人。

评估结果采取实地评估打分与专家组推荐相结合方式,以实地评估分数为主要参考依据。

四、评估流程

(一)实地走访(每个区、县1至2天)

1.听取区县民政部门关于“美丽社区”创建活动的汇报(20分钟以内)。

2.深入社区进行实地考察。

(1)采取访谈提问形式,按照实地评估内容,向居委会、社工站工作人员了解工作情况;

(2)查阅社区原始工作资料;

(3)实地查看社区环境。

3.评估组成员填写《“美丽社区”候选单位实地评估打分表》。

4.向区、县民政局和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反馈评估情况。

(二)填写评估情况

专家评估组成员每人根据实地走访情况,对每个区县以手写方式填写《评估情况》。

(三)汇总推荐

专家评估组对实地走访社区进行得分汇总,并对每个区县“美丽社区”候选单位提出推荐意见。

(四)撰写评估报告

每位专家评估组组长对评估情况进行汇总,撰写评估报告,经全组成员通过后,形成评估手册上报市民政局。

五、确定推荐单位

市民政局社区处组织市社工协会和3个专家评估组成员召开汇报会,听取专家评估组的工作汇报和推荐意见,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研究,确定“美丽社区”推荐名单,报局长办公会审议后,形成2014年“美丽社区”表彰名单报市政府。

六、评估要求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送、收各种礼物,严格按照标准安排工作用餐。

(二)严禁给社区增加工作负担。坚决禁止给社区下达突击迎检任务,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形式主义。

(三)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严格按照“美丽社区”建设客观实际进行打分,杜绝人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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