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民政局,市直属殡葬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单位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现将《天津市殡葬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12月4日
殡葬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殡葬业务档案管理,维护殡葬业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殡葬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殡葬管理和民生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殡葬档案管理办法》、《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殡葬业务档案,是指殡葬服务单位在殡葬审核、审批、日常管理和服务等业务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及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细则适用于天津市直属殡葬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殡葬服务单位),各区县殡葬服务单位可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参照执行。
第三条 殡葬业务档案按照不同业务分为七个类别。分类设置为:火化业务类、骨灰存放类、站点承办类、海葬类、国际运尸类、公墓(一般)安葬类、民族安葬类,以类别名称为分类标识(把各类材料年度的确定方式注明)。归档的殡葬文件材料按照类别—年度进行整理。
第四条 对于本细则中未涉及归档管理的各类业务单据,由所属单位业务办理职能部门留存保管,保管期限由殡葬服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制定此类业务单据的管理办法,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
第五条 殡葬业务文件材料立卷(件)应符合归档要求。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有机联系,便于利用。做到装订整齐、书写规范、编目准确、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有序。
第六条 殡葬业务文件材料的归档整理,按照火化业务类、骨灰存放类、站点承办类、海葬类、国际运尸类、公墓(一般)安葬类、民族安葬类七个单元进行排列,并按规定进行排序、编目、整理。在业务办理完毕30日内,国际运尸类于次年1月10日前,公墓安葬类在业务完毕后7日内,向所属单位业务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具体范围见附件1)
(一)第一类别:火化业务类材料。应由殡葬服务单位殡仪科工作人员按要求收集整理,以死者为单位进行整理,按照业务办理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
1.居民死亡证、非正常死亡尸体处理通知书及有关资料
2.殡葬服务洽谈单及遗体火化登记单
3.丧事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火化证领取记录、骨灰盒领取登记记录
5.礼厅告别、火化确认单
(二)第二类别:骨灰安放类材料。应由殡葬服务单位骨灰管理科工作人员按要求收集整理,以死者为单位进行整理,每位死者所形成的资料装订为一件,并以件为单位按照业务办理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
1.新办:
(1)骨灰存放协议书
(2)骨灰存放单、续存单
(3)丧事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外来业务)
(4)火化证明复印件或原骨灰存放证明(外来业务)
2.续存:
(1)骨灰存放协议
(2)骨灰存放单、续存单
3.补办:
(1)无证补办证明
(2)骨灰存放协议
(3)骨灰存放单、续存单
(三)第三类别: 站点承办类材料。应由各单位站点工作人员按要求收集整理,以死者为单位进行整理,每位死者所形成的资料装订为一件,并以件为单位按照业务办理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
1.殡葬服务洽谈单
2.遗体运送订车单
3.存放协议(遗体处置完毕后)
4.一代身份证办理复印件
(四)第四类别:国际运尸类材料。应由国际运尸业务员按要求收集整理,以死者为单位进行整理,按照业务办理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
1.死亡证(复印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出境证
4.卫检申报单
(五)第五类别:海葬类材料。应由殡葬服务单位承办海葬工作人员,按要求收集整理,以死者为单位进行整理,按照业务办理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
1.骨灰撒海登记表
2.代撒委托书
3.单撒协议书
(六)第六类别:(一般)公墓类材料。应由墓地业务厅工作人员按要求收集整理,以墓穴为单位进行归档,退穴业务所产生的业务单据不予保留业务档案,应及时销毁;未到期迁出业务的档案保存期限:一般公墓自迁出之日起保存5年。(具体归档范围见附件1)
(七)第七类别:(民族)公墓类材料。应由回民公墓业务厅工作人员按要求收集整理,以墓穴为单位进行整理。(具体归档范围见附件1)
第七条 经检查排列顺序无误,按以下要求做好案卷的编目工作。
(一)编写页号(见附件2)
在有文字、图表、照片的每页正面右上(下)角,在能够显示字迹处书写阿拉伯数字,空白页、卷内目录、备考表均不编写页号,每册均从1开始编写。
(二)编写卷内目录(见附件3)。
1.格 式:页面:A4纸,水平居中,字体:小四号宋体字打印目录内各项。
2.序 号:每位死者的所有材料为一个序号。
3.责任者:填写整理资料的部门名称
4.题 名:材料标题。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可自拟标题,外加“[ ]”号。
5.日 期:材料形成日期,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1999年9月9日标注为19990909。
6.页 数: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每一份材料的起始页号。
7.将打印的卷内目录依据类别、保管期限分别装订成归档目录册并编制封面。归档文件目录封面设置全宗名称、全宗号(不填)、类别、年度、保管期限(见附件4)。其中全宗名称即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应使用全称。
8.归档文件卷内目录应一式二份,一份上交档案部门留存,一份交给业务档案接收部门,并将卷内目录的电子版对接到业务档案专用软件。
9.编目要录入计算机,建立目录数据库,有条件的建立全文数据库。
(三)填写备考表(见附件5)
1.盒内文件情况说明:填写盒内文件材料有无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由填写人签名,并标注情况说明的日期。
2.整理人:负责整理归档文件的人员姓名,并标注归档的日期。
3.检查人:由档案工作负责人在检查归档材料齐全有效后签名。
4.备考表置放在卷内目录之后,并将左上角粘在一起放在文件之上。
(四)案卷的装订。
1.拆除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对热敏纸、破损、褪色的文件材料,进行修复或复制。
2.有关表格,字头方向应向上或向左。
3.文件材料应按适当厚度装订成册,每册文件的装订一般不超过2CM,超出的应适当分卷。
4.装订文件材料时应将右边和下边取齐。
5.采取不锈钢钉装订或“三孔一线”装订法。
6.装订要牢固、整齐、美观、不丢页、不错页、不订反、不损坏文件、不防碍使用。
(五)案卷的装盒(见附件6)
1.档案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盒脊厚度可以根据需要选择20mm、30mm、40mm等规格。
2.将归档文件按室编盒号、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内,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背(见附件7)。档案盒封面、盒脊背分别设置全宗名称、殡葬档案类别、保管期限、年度、盒号、起止册号等项。
3.全宗名称:立档单位全称,加盖单位长条章。
4.档案类别:档案分类名称(见附件1)。
5.时 间:案卷文件产生的时间。
6.保管期限:按照《天津市殡葬业务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见附件1)由档案室统一盖章标注。
7.归档号:按照保管期限分别排列序号,由档案室统一盖章标注。
第八条 档案的移交
(一)以各职能部门为归档单位,将收集整理好的案卷材料向业务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档案时必须填写《档案移交清单》,打印一式二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档案的查阅、利用
(一)殡葬档案主要供殡葬服务单位使用。
(二)业务档案一律不予外借,一般只能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准携带到其他地方。出具相关证明的殡葬档案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的印章方为有效。严禁对所查阅的殡葬档案进行损毁、涂改、抽换、圈划、批注、污染。
(三)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准泄密,如发现档案遗失,应及时向行政负责人汇报。
(四)档案管理员要严守机密,不得随意摘抄、传播业务档案内容,不准私自进行复印。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档案带出档案室,不得向外传播业务档案内容。
第十条 档案的销毁
(一)对保管期限届满,需要销毁的殡葬档案,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进行鉴定 ,有继续保存价值的继续保存至永久,无保存价值的予以销毁。
(二)对于需要销毁的殡葬档案 建立销毁清册,载明销毁档案的时间、类别和数量,确保销毁的档案没有漏销和流失,各单位档案销毁领导小组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监督销毁过程。
(三)销毁清册和殡葬档案目录册属于永久保存。
第十一条 档案的保管
(一)要配置专用库房,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二)根据需要配备空调、去湿机、换气扇、灭火器、照明、温湿度表等档案设施设。档案保管要符合防火、防盗、防虫、防霉、防灰尘、防潮湿、防高温等要求,并定期进行保养,使各种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档案安全保管。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腐、易爆物品。
(四)库房内除密集架、档案装具和归档范围内的文件外,不得摆放任何与档案库房无关物品,档案装具排放,应做到整齐划一,符合通风、防尘要求。
(五)库房及柜箱钥匙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丢失。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二○一三年一月一日所产生的殡葬业务档案均按照此细则要求进行整理。
附件:1.殡葬业务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2.卷内封面格式
3.卷内目录格式
4.卷内备考表格式
5.殡葬档案目录封面样式
6.档案盒封面格式
7.档案盒盒脊格式
附件1
殡葬业务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类 别 |
保管期限 |
一、火化业务类 |
|
1.居民死亡证、非正常死亡尸体处理通知书及有关资料 |
50年 |
2.殡葬服务洽谈单及遗体火化登记单 |
50年 |
3.丧事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50年 |
4.火化证领取记录、骨灰盒领取登记记录 |
50年 |
5.礼厅告别、火化确认单 |
50年 |
二、骨灰安放类 |
|
新办: |
|
1、骨灰存放协议书 |
20年 |
2、骨灰存放单、续存单 |
20年 |
3、丧事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外来业务) |
20年 |
4、火化证明复印件或原骨灰存放证明(外来业务) |
20年 |
续存: |
|
1、骨灰存放协议 |
20年 |
2. 骨灰存放单、续存单 |
20年 |
补证: |
|
1、无证补办证明 |
20年 |
2、骨灰存放协议 |
20年 |
3、骨灰存放单、续存单 |
20年 |
三、站点承办类 |
|
1、殡葬服务洽谈单 |
5年 |
2、遗体运送订车单 |
5年 |
3、存放协议(遗体处置完毕后) |
5年 |
4、一代身份证办理复印件 |
5年 |
四、国际运尸类 |
|
1.死亡证(复印件) |
保存期限3年 |
2.身份证明(复印件) |
保存期限3年 |
3.出境证 |
保存期限3年 |
4.卫检申报单 |
保存期限3年 |
五、海葬类 |
|
1、骨灰撒海登记表 |
保存期限3年 |
2、代撒委托书 |
保存期限3年 |
3、单撒协议书 |
保存期限3年 |
六、墓地类 |
|
骨灰公墓: |
|
底档类: |
|
1.墓地业务登记表(打印) |
合同期满后20年 |
2.碑料加工通知单(打印) |
合同期满后20年 |
3.碑料加工通知单(初填) |
合同期满后20年 |
4.墓穴使用合同书(协议书) |
合同期满后20年 |
5.墓碑照片 |
合同期满后20年 |
6.图纸 |
合同期满后20年 |
7.安葬证复印件 |
合同期满后20年 |
8.修做墓协议书(高档区) |
合同期满后20年 |
9.迁坟通知 |
合同期满后20年 |
申请类: |
|
1、预合穴确认书 |
合同期满后20年 |
2、留穴墓碑暂不刻名确认书 |
合同期满后20年 |
3、更换墓碑申请 |
合同期满后20年 |
4、更换申请人申请 |
合同期满后20年 |
5、先下葬后立碑确认书 |
合同期满后20年 |
6、墓穴骨灰迁出申请 |
合同期满后20年 |
7、补办安葬证申请 |
合同期满后20年 |
8、购买二手穴申请 |
合同期满后20年 |
9、无骨灰购墓申请 |
合同期满后20年 |
10、墓穴内埋葬骨尸申请 |
合同期满后20年 |
11、树葬骨灰迁出申请 |
合同期满后20年 |
12、树葬骨灰迁出确认书 |
合同期满后20年 |
其他类: |
|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
合同期满后20年 |
2、委托书 |
合同期满后20年 |
3、证明信 |
合同期满后20年 |
4、安葬确认书 |
合同期满后20年 |
5、优质服务跟踪表 |
合同期满后20年 |
6、墓碑附属项目通知单 |
合同期满后20年 |
7、墓穴装饰 |
合同期满后20年 |
8、墓碑粘像 |
合同期满后20年 |
9、金箔字 |
合同期满后20年 |
10、香炉 |
合同期满后20年 |
11、病危通知书 |
合同期满后20年 |
12、墓穴仿真小商品预定单 |
合同期满后20年 |
13、死亡证明(诊断证明) |
合同期满后20年 |
售后服务类: |
|
1、墓碑异常 |
合同期满后20年 |
2、墓碑维修 |
合同期满后20年 |
3、树木更换 |
合同期满后20年 |
4、其他 |
合同期满后20年 |
墓地管理类: |
|
1、骨灰迁坟统计 |
永久 |
2、碑型图纸 |
永久 |
七、回民公墓: |
|
1、发票(复印件) |
永久 |
2、埋葬通知单 |
永久 |
3、死亡证明 |
永久 |
4、回汉通婚证明 |
永久 |
5、回族干部遗体安葬申请表 |
永久 |
6、售罄且下葬完毕地块的墓地图册(备份) |
永久 |
附件2
卷内封面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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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填写说明:首页的右上(下)角标注页号
附件3
卷 内 目 录 格 式
类号: 火化业务 分类号: 01 盒号: 000127 册号: 001
序号 |
责任者 |
身份证号 |
题名 |
日期 |
页号 |
001 |
业务厅 |
1234567890123 |
张二 |
2013010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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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序 号:填写每件文件的排列顺序号,每一册的序号都从“001”开始。
2.责任者:承办部门。
3、身份证号:死者身份证号,必须填写。
4、题 名:文件摘要内容
5.日 期:填写文件的形成时间。
4.页 号:填写每份文件的起始页号。
附件4
殡葬档案目录封面样式
殡葬档案目录
全宗名称:天津市第一殡仪馆 全宗号:(不填) 类 别:站点承办类 年 度:2013年 保管期限:5年
编制单位:××站点 编制日期:20130130 |
填写说明:
1.全宗名称:填写立档单位的名称。
2.全宗号:不填
3.类 别:填写该目录下殡葬档案的具体类别名称。
4.年 度:填写该目录的形成年度,以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5.编制单位:填写该目录的编制单位名称。
6.编制日期:填写该目录的编制时间。
附件5
卷内备考表格式
本卷情况说明:
全宗号:(不填) 保管期限:5年 整理人: × × 年 度:2013年 室编盒号:1 检查人: × × 件 号: 1 号至 20 号共 20 件 日 期201301030
|
填写说明:
1.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
2.立卷入:负责整理归档文件的人员姓名,并标注归档的日期。
3.检查人:由档案工作负责人在检查归档材料齐全有效后签名,并注情况说明的日期。
4.立卷时间:填写立卷完成的日期。
附件6
档案盒封面格式
全宗名称:天津市第一殡仪馆
档案类别:站点承办类 (殡葬服务洽谈单、遗体火化登记单遗体、接收证遗体冷藏、存放协议) |
附件7
档案盒盒脊格式
|
全宗号 (不填) |
年度 2012年 |
保管期限 5年 |
类别 站点承办类 |
室编册号 1∕2 |
室编盒号 1 |
填写说明:
1.全宗号:不填
2.类 别:填写本盒档案的所属具体类别名称。
3.年 度:填写本盒档案的所属年度,以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4.室编册号:填写盒内第一册档案和最后一册档案的室编卷号,中间用“一”号连接,以年为单位序号排列流水。例如:2012年火化业务类3盒,每盒3册,室编册号分别为:1-3;4-6;7-9,2013年火化业务类室编册号从1再重新开始。
6.室编盒号:每一类别档案独立进行序号排列。序号排列不受年代限制。例如:2012年站点承办类盒号“1-12”,2013年即从“13”开始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