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增列区级慈善组织为受赠人的函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0-0174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函〔2020〕7号
主    题 :
民政\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海关: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捐赠款物管理、安排和使用,依法规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的慈善募捐等活动,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6号)的相关规定,我局增列天津市南开区红十字会等23家区级慈善组织(名单附后)为接受境外慈善捐赠受赠人。

专此函告。

附件:区级慈善组织名单

2020年2月15日

(联系人: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监管处 游天丰,

          联系电话:23513590,1321210265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