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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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0-0171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民发〔2017〕17号
主    题 :
民政\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民政局:

为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弘扬社会工作大爱精神,展示社会工作者专业形象与服务成效,提高社会工作认知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发展,为城乡社区群众尤其是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心理社会服务,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民电〔201729号)要求,3月下旬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社会工作宣传周主题为“社工让社区更美好”。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会工作者的主要服务阵地。在城乡社区发挥好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作用,对于润滑社区关系、激发社区活力、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社区融合、增进社区团结具有重要意义。各区民政部门要围绕主题,广泛宣传社会工作助力社区建设的良好成效,全面展示社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形象,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和“三社联动”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32026日,共7天。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作为发展社区社会工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安排,扎实做好宣传活动各项工作。

(二)丰富内容。要结合实际,围绕社区社会工作和“三社联动”的政策法规、实务案例、经验成效以及社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角色、典型事迹、行风故事等开展广泛、持续、深入的宣传。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社区社会工作和“三社联动”的知晓度与认同度,进一步提高社区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地位与职业荣誉感,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为社区社会工作和“三社联动”发展营造更为有利的社会环境。

(三)严格管理。要按照节俭办活动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加强过程监管,杜绝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提倡勤俭节约、简朴大方、务求实效。

请各区民政局、有关组织和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于3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

            

 

 

     2017316

 (联  人:天津市民政局  徐清平;

            联系电话兼传真:23316027

               电子邮箱:tjshgz@126.com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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