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完成2018年天津市20项民心工程养老服务项目任务,巩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养老服务设施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项目
(一)养老机构。包括新建养老机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养老院服务质量等内容。
(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包括2018年新建的、社会力量兴办的、运营改革试点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现有照料中心抽评等内容。
二、评估时间
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7月31日
三、评估方式
通过招标,引入4家第三方社会组织分区域实施评估。其中,石家庄市汇德养老评估服务中心负责评估静海区、西青区、南开区、红桥区;天津市北辰区瑞景街为老服务中心负责评估武清区、北辰区、津南区、河北区;天津市养老机构协会负责评估蓟州区、河东区、和平区、东丽区;天津市河东区明泽养老服务评估中心负责评估宝坻区、滨海新区、河西区、宁河区。
评估结果将作为拨付市级各项补贴资金的重要依据,未经评估或市民政局依据评估结果认定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评估对象,将不予资金补贴。请各区民政局和有关单位积极配合。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