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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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退休职工养老院养老服务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735B/2020-0147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民政局
主    题 :
民政\养老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退休职工养老院养老服务

服务项目名称: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面向60岁以上企事业孤老及家庭照顾有困难的社会离、退休干部,老年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医疗保健、生活护理、心理服务、饮食供应、文化娱乐等全方位服务和生活保障。

办理程序: 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则由单位)直接与院联系,按院方规定办理有关自费托养手续。

自费收养人员收费依据: 天津市物价局文件(津价费[2003]133号)《关于核定市第一老年公寓新楼收费标准的通知》

办理地点:天津市退休职工养老院  业务科

(南开区卫津南路48号)

联系方式:2341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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