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9〕26号)和《天津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津民办发〔2021〕1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民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检查主体
天津市民政局
二、检查领域
(一)社会组织
检查基数:市属社会组织1490家
检查比例、频次:按照不少于基数5%的比例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二)慈善组织与慈善信托
1.慈善组织
检查基数:市属慈善组织119家
检查比例、频次:按照不少于基数5%的比例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2.慈善信托
检查基数:市属慈善信托受托人4家
检查比例、频次:按照不少于基数50%的比例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三)志愿服务
检查基数:市属志愿服务组织41家
检查比例、频次:按照不少于基数5%的比例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四)养老机构
检查基数:市级国办养老机构5家
检查比例、频次:按照不少于基数20%的比例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五)殡葬
检查基数:经营性公墓11家
检查比例、频次:按照不少于基数10%的比例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六)福利彩票
检查基数:福利彩票代销点2022家
检查比例、频次:按照不少于基数5%的比例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七)社会福利机构控烟
检查基数:市级社会福利机构(含市级国办养老院)10家
检查比例、频次:按照不少于基数10%的比例开展一次现场检查
三、检查结果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采用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完成检查信息上传,检查结果在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