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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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烟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控烟管理随机抽查事项

检查项目

对社会福利机构违反《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

市级公办社会福利机构

检查层级

市级权限

检查主体

市民政局

检查内容

社会福利机构内部控烟管理情况

检查方法及要求

1.制定检查计划按照相关要求实施既定检查计划;
2.行政执法人员持证开展工作,遵循相应法律法规;
3.听取被检查对象说明、介绍情况,现场检查并询问有关情况,检查组负责人向被检查人口头反应检查情况;
4.发现问题需要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落实,适时组织回访复查。

检查依据

《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六条:禁止在下列场所吸烟:(三)儿童福利院的室内外区域,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内区域;
第十九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实施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执法:(七)民政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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