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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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带领下,全市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津考察工作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三个聚焦”和“三基”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部署要求,深化推进党的建设和党的民政事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民生民政工作政策举措落地生根。

  一、高站位推进了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坚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第一政绩,按照党的建设和党的民政事业融合发展工作目标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打牢民政工作基础、筑牢党的执政根基的“筑基”工程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自选动作和调查研究的重要载体,扑下身子、脚底沾泥、访贫问需、推动工作,做到业务延伸到哪里、党建就统领到那里。着力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提出的“三个聚焦”“三基”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多形式学习宣贯,不断夯实思想根基。把用力方向聚焦支部,制定完善提升组织力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把党的执政体系“一根钢钎”插到底。聚焦好干部标准,严格规范选人用人,从严干部教育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入治庸厉行,严实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出台了为基层减负的13项措施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以制度的刚性作用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创新“一体双督,融入联动”督查考核工作法,防止重复督查、多头督查,减轻了基层负担。注重警示在前、预防在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成了廉政风险排查,规范了信访件及案件的处置和管理,使底线、红线、高压线意识入脑入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挖线索、严责任、出重拳,对督导反馈的3大类6个方面问题,认账领账,全部整改完毕。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好“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定期进行警示谈话、告诫约谈、通报曝光,以督查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动担当、履职尽责。支持纪检职能“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经常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分析本局党风廉政工作形势,共同确定廉政风险点,加强教育预防,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加快健全了兜底民生保障安全网。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制度,印发了临时救助办法,扩大救助范围,细化类别标准,简化救助流程,提高了救助及时性和针对性。继续提高了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标准,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80元,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84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47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调整为每户每月294元。实施了“筑基”工程·困难群众排查解困专项工作,发动民政干部入户访查357万余户,发放政策421万余份,填写有效问卷160万余份,搜集群众意见建议48万余个,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需求1.7万余个。优化了救助管理服务信息云平台,实现了困难事项在线审核审批和转办转介。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后出台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政策制度,建立了全覆盖业务机制,提高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达到每人每月2540元,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达到每人每月2560元,新建2所“关爱儿童之家”。

  三、加快健全健康养老服务关爱网。进一步完善了健康养老制度体系,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河西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实施方案、老年人助餐服务等政策文件,为全面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顶层设计支撑。加大了居家服务资源倾斜,创新开设了“老人家食堂”,已在全市130个街道(镇)、1565社区全部开设老人家食堂,建立了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补贴制度,继续推进了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已建成109个。开展了社区“嵌入式、小型化、连锁化”养老机构建设试点,全市在建养老机构28家、床位5816张。积极争取民政部支持,将静海区纳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区。加大了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实施了市第三老年公寓扩建项目,新增床位500张。开展了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营利性养老机构纳入养老床位综合责任保险范围,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提高了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收住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人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达到每床每年3600元,收住自理老人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达到每床每年1200元。

  四、加快健全了基本社会服务惠民网。着眼推动渐进普惠,完善了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推进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实施了婚姻收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改革,推进了部门婚姻数据信息共享。取消了《遗体火化证》,继续推进了市属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开展了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力深化中元节、寒衣节文明祭扫,印发《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传承优秀民俗文化”宣传手册》72万余份,在主要干道和全市社区悬挂张贴宣传条幅、宣传海报约1.4万份,市级层面先后举办文明共祭活动8场,开展社区文明共祭3500余场,参加活动群众11万余人次。开展中元节夜间巡查,发动民政党员干部、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9.2万余人参与劝烧行动。严格联合执法,单独巡查3000余次,会同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部门开展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联合执法36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7万余人次,没收冥币(纸钱)1万余公斤,罚款21次,罚款金额8665元,大力推行“3000元一站式惠民殡葬服务”,全年承接6474单,进一步深化了文明执法、移风易俗。

  五、加快健全了基层和谐治理幸福网。巩固村居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居委会主任100%“一肩挑”成果,会同组织部门制定了村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办法、社区评星定级工作办法,实施了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开展了社区减负、街片长制、小巷管家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村)社区制修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了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和农村示范社区建设,全年共创建139个美丽社区、8个精品美丽社区。实施了部分区行政区划调整变更,优化了全市行政区划布局。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听党话、跟党走”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带领社会组织代表赴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进行项目对接,落实扶贫项目66个,公益帮扶资金1617.03万元;赴承德地区开展扶贫对接工作,认领项目80个,帮扶资金约316万元,落实捐赠物资238.11万元。引导社会团体会员企业投入产业扶贫资金近8303万元。全面推开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深化了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了党建标准化建设考评,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开展了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以民政部确定和平区为“民政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重要指示精神工作联络点”为契机,打造了志愿服务“和平模式”,开展了“社区是我家,温暖你我他”专项行动,有力促进了志愿服务发展。

  2020年,我局将认真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为推动“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贡献民政力量。

  一是紧盯困难群体,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预防性帮扶与解困性救助相结合,加大困难群众及时发现和主动救助。巩固市城乡困难群众排查解困专项工作成效,继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建立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制度,科学合理设置核算标准。降低救助申请门槛,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时效性。

  二是紧盯群众关切,建好健康养老服务网。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政府与市场相互动,大力加强政策创制、实践创新。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以河西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为引领,以河东区、南开区、静海区三个国家试点为带动,探索多类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继续推进老人家食堂建设,发展助餐服务,重点解决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加强养老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养老优惠政策落地,抓好紧缺人才培养。

  三是着眼强基固本,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责,推动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创新机制。坚持小社区大服务,巩固提升村(居)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100%“一肩挑”成果,深化“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社区减负,大力加强街片长和小巷管家队伍建设,提升美丽社区创建和动态管理水平,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务公开,深化基层民主建设;做好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管理;深化社会组织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不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

  四是着眼群众需求,努力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紧紧把握殡葬、婚姻等基本社会服务关系个人和家庭切身利益的特点,在扩大供给、提升质量、规范高效上下功夫。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祭扫推广力度;推进婚姻登记便民高效,加强特殊群体福利服务,提升民政为民服务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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