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
2016年,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引导预期”的要求,在社会救助工作上,市政府出台了《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制度,缩小了城乡低保标准,搭建了核对系统平台,开展了流乞人员专项救助行动,东丽区开展系列救助活动,全年实施88个项目、投入资金5.4亿元。
在减灾救灾工作上,本市筹建了市减灾委和减灾中心,组织了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市级救灾物资保障量提高到5万人,加强与河东区等区上下联动,高效开展了“7·20”暴雨灾害受灾人员救助。
在拥军优属工作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天津市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出台了《关于做好军队退役人员工作的意见》,提高了优抚对象保障标准,11个区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军休干部合唱荣获全国一等奖,宝坻区等区结合实际开展了“优秀退役军人”和“最美军嫂”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退役人员荣誉感。
在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上,本市完善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20余万人受益;提高了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开展了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首个“中华慈善日”系列宣传活动;滨海新区实现了高龄老年人健康关爱金等社会福利政策标准区域统一、城乡一体。
(二)社会服务惠民水平提升
2016年,按照“加快城乡一体、优化资源配置、扩大社会参与”的要求,在养老服务工作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编制了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全国首个福彩公益金全额资助、覆盖机构和社区的养老床位综合责任保险机制,新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84个,拓展了改革试点,在河东区等区探索推行了智能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惠及47.2万老年人;静海区深入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获得国务院通报表扬。
在农村“三留守”群体关爱保护工作上,市政府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了农村“三留守”群体摸底排查,宁河区、蓟州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着力落实各方责任,强化激励问责,全方位开展关爱保护。
在专项事务服务管理工作上,本市加快了殡仪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开展了“都市文明集体共祭”和清风行动,推出了殡仪便民服务平台服务,打造3000元“一站式”全程服务,武清区充分发挥殡仪服务设施平台作用,大力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开展了婚姻收养工作规范化督查;推动完成了蓟县撤县设区工作,实现了本市全域城区化。
(三)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步伐加大
2016年,按照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在社区建设工作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第四批181个美丽社区创建,实现了旧楼区长效管理考核验收全覆盖,完善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开展了《社区工作者之歌》传唱活动,规范了社区工作者管理;和平区、河西区充分发挥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引领作用,在社区服务、民主协商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河北区、红桥区等区紧抓薄弱环节提升,广泛开展社区环境整治,大力提升了旧楼区长效管理水平;北辰区探索推进了社区标准化建设,提升社区服务管理专业化水平;西青区大力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推动了社区建设城乡一体。
在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上,本市编制了全国首部省级《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准则》和《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规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了第二届公益行,完成了首批34个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开展了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回头看”和社会组织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整改;津南区抢抓京津冀社会工作协同发展机遇,引入北京优势资源,建立专业社工督导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机制,充分释放“三社联动”积极效应。
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上,本市举办了优秀社工服务项目推介展示活动,加强了社会工作者登记和继续教育管理,南开区大力实施“精英社工”人才培养工程,培育“全科社工”人才。
(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
2016年,按照强化党的核心领导的要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上,本市民政系统精心制定教育实施方案,以上率下带动和组织全员学习,讲专题党课80余次,组织研讨交流90余次;在巡视整改工作上,抓牢“关键少数”,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完成了中央巡视“回头看”14项整改任务和市委巡视整改明确的40项任务,健全完善制度88个;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实施了“五好支部”创建活动,规范了“三会一课”和七项制度建设,加大了民政干部队伍培训;在廉政建设上,落实“四种形态”机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党政工作督查问责暂行规定》等制度,成立了廉政巡察机构,强化了日常教育培训。
此外,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和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
二、2017年工作安排
(一)推进从严治党,为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把民政系统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好,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领导和坚强保证。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理论武装,抓好理论学习,深化巡视整改,深化“党员示范岗”、“挂牌上岗”等载体创建,开展民政党员“亮诺承诺践诺”活动。二是严抓廉政建设,压实“一岗双责”,支持各级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廉政教育,营造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民政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加强人才培养,格外关心殡葬服务、养老服务、救助服务、社区服务等基层一线特殊岗位的民政干部职工。四是推进作风转变,把“为民”作为民政工作的灵魂,增强服务能力,深入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活动,狠抓基层建设,强化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最后一公里”执行落地。
(二)坚持市场驱动,实施养老服务普惠工程
今年,本市将着力补齐居家养老服务短板。突出“三个倾斜、三个用力”,即向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倾斜,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改革、智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和增加智能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等方面用力;向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倾斜,在增加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统筹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试点方面用力;养老院服务向失能老人倾斜,在市级公办养老院实行轮候入住、调整民办养老院运营补贴方面用力。
(三)坚持筑牢底线,实施民生保障精准工程
本市将着力补齐困难群众救助、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短板,继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建立特困人员生活照料护理补贴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健全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管理机制,各区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开展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推动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城乡一体。深化减灾救灾体制改革,制定实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继续扩大救灾物资储备规模,推广使用北斗减灾项目报灾装备,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和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力度。贯彻落实慈善法,进一步推动慈善超市建设,开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和公开募捐备案工作,协调督促慈善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和管理力度。
(四)坚持优先优待,实施优抚安置提升工程
本市将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保障标准,推动城乡一体化;建立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区、街(乡镇)、社区(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联络点建设,搭建退役士兵就业网络服务平台,加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安置力度。开展经常性和传统节日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关爱功臣等系列活动,建立精神和物质并重的荣誉激励制度体系。组织双拥工作中期评比,提高军供保障水平,深化军地融合发展。
(五)坚持多元共治,实施社区建设深化工程
本市将继续巩固清洁社区成果,推进旧楼区管理数字化和精细化建设,健全美丽社区动态监督机制,至少新创建100个美丽社区。制定实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加强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
(六)坚持综合施策,实施社会组织发展工程
本市将推动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完成行业协会商会第二批脱钩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细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举办第三届公益行。加强街镇“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加大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
(七)坚持专业标准,实施专项事务规范工程
落实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专项事务服务管理。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管理,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继续推进殡仪服务设施提升改造,深化推进3000元惠民办丧服务。出台《居民骨灰撒海政府补贴奖励办法》,推广“海之眠”服务品牌,加强文明祭奠宣传引导。加强婚姻登记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部分区加大登记场所设施建设。制定实施《收养登记服务标准》,规范收养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