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海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的提案,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是持续强化养老服务智慧支撑。加快津牌养老平台建设,加强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强化数字技术支持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场景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智慧水平。创新“智慧+”养老新场景,发展“行业+”养老新业态。广泛开展数字服务适老化知识普及教育,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提高老年群体对养老智能设备的认知水平、接纳程度和操作能力,保障老年人安全享受智能化养老服务。连续多年组织企业申报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项目,九安医疗、果实科技等企业以及武清区杨村街、和平区劝业场街、滨海新区新村街等街镇入选。组织企业申报智慧健康养老推广目录,截至目前,共组织企业参与2018版、2020版、2022版、2024版全部4次申报,超思、乐聆等企业先后入选。
二是不断完善医保相关政策,满足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针对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行动不便群众的就医问题,设立“家庭病床建床费”“家庭病床巡诊费”和“普通医师出诊费(医护人员上门服务费)”,推动医疗服务向患者家庭延伸。其中,对符合开设家庭病床条件的患者,由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上门完成建床、建档服务。医疗机构上门为门诊或家庭病床住院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采取“上门服务费+医疗服务价格”的收费方式,即上门提供服务本身收取一次“上门服务费”,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医用耗材等,收费适用本医疗服务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
三是持续推进居家及社区适老化改造。制定出台《天津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3-2027)》,重点提出分类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适老化改造等内容。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各区充分尊重居民需求,着力改善小区环境,因地制宜把适老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养老和助餐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分散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中的高龄、失能和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目前,全市共完成8304户家庭适老化改造,2025年还将结合“双新”工作,争取为社会老年人开展适老化改造服务。
四是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抓培育培训,全市有12所院校开设老年学或养老护理类相关专业。累计举办全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示范培训班、初任养老院长培训班、养老院长高级研修班、养老护理员培训班等30余期,参训2万余人次。二抓典型带动,设立“天津市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召开全市养老服务人才建设推动会议,组织开展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天津赛区选拔赛,加大技能人才宣传表彰力度。三抓基地建设,全市遴选命名了10个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和10个养老服务培训基地,依托相关院校建立“天津市养老服务研究中心”“天津市养老人才共建基地”,全市3所院校、3家养老机构入选京津冀养老人才培训基地和见习基地。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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