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经会同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正如您所提,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面临着医养结合服务不到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性不强等问题,制约了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多措并举推动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取得了部分工作成效。
一、着力优化养老设施供给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制定了《天津市民政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专章明确全市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原则、建设要求、整体格局等,提出了区域间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具体指标,为下一步各区细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奠定了基础。截至2023年年底,全市街道(乡镇)级养老服务综合体总数达180个,覆盖率超70%,提前两年完成民政部“十四五”规划指标。
二是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政策支持。印发《天津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23〕28号),明确涵盖28项基本养老服务供给项目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在河西区和河东区深化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基础上,大力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滨海新区、津南区开展试点建设,以专业机构为依托,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上门服务。大力开展养老领域资源挖掘和招商引资工作,京津冀三地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行动方案》,在政策、项目、人才、医养、区域、行业等多方面加强养老服务重点协同。2023年10月23日,举办全市养老服务资源交流对接活动暨京津冀都市银发生活季发布会,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为康养消费高质量发展增添动能。
三是推动医养结合联动发展。持续提升社区和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采取“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利用“互联网+护理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且长期卧床、行动不便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特需上门服务和家庭病床服务。目前,全市2544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已全部纳入互联网运营,建成193家基层数字健共体慢病管理中心,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68%,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及健康指导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70%以上。推广河西区试点经验,在社区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嵌入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健康驿站,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诊疗、健康管理等基本医疗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畅通双向转诊机制,将二、三级医疗机构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到医养结合机构。目前,我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356对,各医疗机构主动对接片区新设立养老机构,及时了解机构信息、签约服务意愿,持续保持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率100%。继续深入开展我市老年人心理关爱行动,通过义诊、讲座、入户服务等形式加强老年人心理问题疏解。
二、着力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一是加强质效评估,优化社区终端多样化为老服务。深化2022至2023年度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评估工作,持续开展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第三方评估,从严细化评估标准,评估结果与补贴相挂钩,更好发挥照料中心效能。开展养老服务综合体运营效果评估,激发综合体“三入四嵌一床位”(入托、入照、入户、嵌餐、嵌智、嵌康、嵌护、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功能,做实做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
二是加强老年人心理关爱。开展了全市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调研,摸清了我市社区居家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底数。下一步拟利用已建成的养老服务综合体、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人家食堂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平台,引入老年心理专业机构和公益类社会组织,经常性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各类社交活动,宣传老年心理健康教育知识,为老年人提供社会融入渠道,让更多老年人能够居家健康养老。
三、着力构建高素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育。天津理工大学、天津职业大学、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等9所院校开设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广泛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校企共建模块化课程资源。在养老护理职教院校开展老年照护等涉老领域证书制度试点。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将养老等相关专业整合组建“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群,打造市级高水平专业群,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市机电工艺技师学院等一批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广泛建立了养老服务人才联动培育机制,实现了院校“培训基地”与机构“实训基地”(双基地)互促互进。
二是加强人才等级评价。按照“需求引导培训、补贴对应等级”原则,将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健康照护师等相关职业纳入“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鼓励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依规给予培训补贴。支持用人单位与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合作,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方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支持养老护理行业相关用人单位对本企业职工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实现全国联网可查。2023年,已有7000多人次取得养老护理、健康照护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三是优化“家庭医生”服务。印发天津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南,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广“3+1+N”团队服务模式,在家庭医生团队中新增加1名上级医院临床专家,支持二、三级医院医师指导或参与家庭医生团队,开放民营医院医师加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鼓励健康管理师、药师、护理员(社工)等人员加入团队,满足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已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2400余个,为121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0%。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入户医疗护理服务17万余人次,家庭病床服务3000余人次。全市开展家庭医生服务适宜技术等专项培训8次,培训400余人次。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协同,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政策,发挥养老服务综合体和社区老年日照中心载体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形成长期稳定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医养结合,加强老年医疗服务供给,继续探索提升适老化护理服务,深入开展老年护理同质化培训,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完善政策引导,鼓励相关院校继续扩大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创建市域产教融合联合体,着力培养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
再次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关注。
2024年4月22日
工作人员: 袁杰 联系电话:13752376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