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经会同市教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提出并着力培树“津(金)牌养老”服务品牌,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天津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聚焦我市居家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大力推动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做强养老服务基础,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一是规划引领,科学布局。2014年市人大审议通过国内首部省级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2020年又作出重要修订,在明确各政府部门相关职责的同时,有力地规范、引领和促进了我市养老服务发展。2019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先后印发《推进养老服务三年行动方案》《老年人助餐服务试行办法》《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初步形成以市委、市政府“1+3”政策为核心,涵盖相关部门60余项配套措施的政策体系。市民政局牵头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天津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养老机构补贴管理办法(试行)》《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有力促进了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天津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将各类资源向居家养老倾斜,以嵌入式养老服务为抓手,以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网络建设为骨架,以长期护理保险为补充,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三合一”跨界融合,把养老服务综合体办到百姓家门口,进一步丰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在总体布局上,按照“1+N”思路,每个街道(乡镇)不少于1家区域型嵌入式机构、N家社区型嵌入式机构,打破机构养老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界限,重点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综合型服务设施,打造“津(金)牌”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居家老年人“原居养老”需求。
二是政策引导,加大扶持。秉承“开门干民政”理念,举办“一讲座、两对接”活动和国际(天津)康养博览会、重阳博览会,借外力、聚资源、克难题,加大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进度。市民政局研究印发《关于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会同市发展改革、市财政、市规划资源等10部门,联合出台《深化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建管扶用”23条措施》,打通养老服务综合体在建设、管理、扶持、使用等方面的“堵点”“痛点”问题,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居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在扶持标准上,对于具有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和老年助餐等基本功能的区域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最高8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社会化运营的给予最高12万元/年的运营补贴,三年内“入托”床位可叠加享受床位运营补贴。在运营模式上,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鼓励养老服务综合体开展延伸居家服务。支持相关区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依托专业机构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上门服务,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对所承接的家庭养老床位,按照我市《关于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的意见》(津民发〔2022〕34号),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或给予一次性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区给予家庭养老床位运营补贴。
三是加大力度,引育人才。在推动养老护理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上,鼓励支持各类院校开设老年、康复、护理、社会工作等涉老服务相关专业,畅通我市养老护理“中职、高职、本科”人才培养体系,为养老行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好坚实基础。在深化产教融合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上,组织实施国家级“双高计划”和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重点打造高水平专业群,支持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打造护理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整合养老等相关专业建设“社区管理与服务”市级高水平专业群,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提升了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在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实施“1+X”老年照护职业等级证书试点,天津职业大学和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养老专业实施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并顺利通过验收。积极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天津职业大学建有政企行校在内的养老服务职业教育集团,成立天津市养老服务研究中心,组建养老智库专家团队,组织召开天津市首届养老服务高峰论坛,牵头成立全国智慧社区养老产教融合共同体,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的深度对接。在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上,积极开展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项目,为医养结合从业人员提供系统性、连续性、个性化的线上培训,侧重加强医养结合从业人员对于医养结合政策法规、健康教育、疾病诊治、综合评估、基础护理、功能康复、营养支持、心理疏导、医院管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与管理等模块的知识,不断提高医养结合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在支持企业和社会开展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上,按照“需求引导培训”原则,将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相关职业纳入“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鼓励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积极面向劳动者提供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依规给予培训补贴。支持用人单位与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合作,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方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023年,开展养老服务相关职业补贴性技能培训1900余人次。在发挥养老服务相关技工教育资源优势上,充分利用我市技工教育资源优势,开设老年服务管理、健康服务管理等与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强相关技能人才培养。在天津市机电工艺技师学院建设天津市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养老护理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按规定给予相应支持。推动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更为广泛和紧密的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护理人才培养质量。截至2023年底,全市技工院校老年服务管理专业在校生317人,2023年新招收121人。
四是多元供给,协调发展。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市民政部门牵头,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了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在将国家清单涉及的16项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外,结合实际和现行政策梳理提出12项我市特色服务项目,包括1项保险服务项目(长期护理保险)、5项老年福利(助餐服务、营养补助、健康管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教育服务)、6项老年优待服务项目(就医便利、交通便利、体育便利、文化旅游便利、法律服务便利、免费乘坐公交)。特别在全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解决了高龄津贴的问题,补齐了我市基本养老服务的政策短板,不仅较好地体现了党中央对老年群众的关心厚爱,而且将政府在发展养老服务中应该履行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权责范围、支出保障、落实措施等作出具体明确。在健全养老保险体系上,市人社部门认真落实国家人社部关于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围绕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目标,将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纳入《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方案》。聚焦保基本,增强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能力;聚焦市场化,强化第二支柱年金制度补充作用;聚焦个性化,加大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推广力度。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知晓度。在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上,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由市医保部门牵头修订完善了我市关于落实长护险制度的“1+8”政策体系。目前,我市长护险已覆盖640余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服务人员中,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等专业护理服务人员8950余人,服务项目达42项,其中生活照料27项、医疗护理15项,包含精神慰藉等服务。全市纳入长护险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104家、养老机构330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77家,有力地推进了养老服务能力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要求,围绕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在探索具有天津特色养老服务模式、聚焦提升基本养老服务品质、加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系统思维,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局思考谋划养老服务工作。把握机构改革对老龄工作的职责优化和调整,强化老龄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体系,努力形成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坚持发展思维,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全面推进养老事业,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农村补短板力度,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落实落地;积极推进养老产业,适应新质生产力要求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消费需求变化,创新认知障碍照护服务,深化“互联网+养老”服务,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资源交流对接互补,举办重阳节养老服务博览会,进一步释放养老服务的经济功能。三是坚持人才优先,深入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工程。继续加大养老服务行业技能人才培养,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深化产教融合,持续推进养老护理相关专业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涉老服务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四是坚持突出重点,在确保兜牢底线的基础上,重点保障失能老年人基本照护需求。切实履行好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兜底线、保基本职责。聚焦长护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完善长护险政策体系,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持续提升经办服务,加强基金监督管理,有力提高试点效果,切实减轻参保人员长期护理负担,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2023年4月12日
工作人员: 赵康建 联系电话: 23412040-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