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让社区小食堂托举大民生的建议,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民生工程,是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上位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津民发〔2024〕7号),提出了现阶段我市老年助餐服务的“六个优化”:一是优化老年助餐补贴对象。将我市户籍70周岁以上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包括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七类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补贴范围。二是优化补贴发放方式。按照现行政策,在食堂就餐的补贴对象,每餐享受3元补贴,限午餐或晚餐。为更好贴合老年人不同的用餐规律,改为“不限早、中、晚餐”。为加强食堂运营补贴落实,要求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按月为食堂发放补贴。(三)优化助餐服务供给能力。从扩大助餐服务供给、促成多元化供给格局、培育老年助餐优质品牌入手,进一步增强我市老年助餐服务供给能力。(四)优化老年助餐载体分级管理。将两级老人家食堂细化为三级老人家食堂,增设一类不设明火、能二次加工加热、可集中配送的老人家食堂。(五)优化农村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依靠村集体经济开展老年助餐,鼓励基层创新,因地制宜探索符合实际、灵活多样的农村老年助餐服务方式。(六)优化提升助餐服务体验。通过准确更新老年助餐地图、推进适老化改造、采取代客下单或团购预订以及依托外卖平台线上订餐、物流公司配送等多样化的方式,让就餐更便利、获取渠道更多样、品类选择更丰富。
《实施方案》印发后,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了“2024年天津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暨助餐实施方案推动会”,各相关市级部门、各区局、各街镇和助餐企业代表参会,会上市市场监管委、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就食品安全、税费减免等事宜作了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共同推进政策落实落地。
2024年9月19日
工作人员: 褚静 联系电话: 23412040-8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