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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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204号建议的落实答复

孙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完善养老服务模式建职业化养老队伍的建议,经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养老工作,今年以来,各部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要求,将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以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为抓手,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政策设计,着力培树“津(金)牌养老”服务品牌,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大力度推进养老服务综合体和养老服务队伍人才建设,积极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一、不断加强养老服务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继续推动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工程,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体系。一是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建设企业培训中心,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支持。目前,已有12家企业建设了养老服务相关职业企业培训中心。二是发挥培训补贴激励引导作用,鼓励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面向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灵活就业人员等劳动者开展养老护理员、营养配餐员等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享受培训补贴。今年上半年,全市有2200余人参加了养老服务业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三是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面向所属员工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颁发技能等级证书。目前,全市已有75家企业(用人单位)可自主开展职工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二、持续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目前开设老年医学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共计42家,占比超过50%。连续3年开展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提高我市老年医学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推行老年人就医十项便利措施,为老年患者提供覆盖预检、挂号、缴费、接受诊疗、获取检验报告、办理出入院、接受用药指导和享受居家医疗服务等全流程的便捷服务。根据《天津市老年友善机构评价标准(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完善医疗机构各项制度措施 ,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 ,提供老年友善服务就,截至目前,我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创建率超过 80%。

三、积极推进长护险制度试点。经过两年多的试点,我市已经完成长护险试点配套政策体系(1个骨干文件+8个配套文件)、委托经办管理体系(1个市级中心+21个分中心)、信息化支撑体系(1套信息系统+119个功能模块)、稽核巡查体系等的建立。目前,全市共有3家失能评定机构、509家定点护理机构、1.6万名护理服务人员,经评定后达到重度失能标准实际享受待遇的3.4万人,入户(入院)提供护理服务850万人次,累计支付长护险护理费6.5亿元,总体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需要说明的是,我市已经将居家护理服务作为长护险重要的服务形式,纳入保障范围。定点护理机构开展居家护理服务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报销待遇。

四、积极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宣贯和推广工作。市民政部门于8月下旬,依托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邀请国家标准编制核心团队来津为全市200余名一线养老从业人员开展实务培训和应用指导。研究起草相关政策,加强新标准与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评估标准的衔接互认。开展跨部门间人才培训与等级认定合作,积极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师鉴定取证工作。强化评估结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各区广泛应用国家标准,依据国家标准的评估结果为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制定照护服务计划、为养老服务机构发放差异化运营补贴、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做到精准服务有效保障。

五、积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工作。市民政局会同发改等19部门正在起草《天津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天津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一是供需调研,锚定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从政府供给和老年人需求两方面开展调研,完成关于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二是外地调研,先后赴重庆、北京、上海、浙江等地调研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政策调研,依托市养老服务研究中心(天津职业大学)和天津理工大学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服务框架、相关概念等进行理论研讨。四是会议讨论,召开“双示范会”(民心工程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示范观摩暨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会),邀请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运营方、市养老服务研究中心、市老龄产业协会、市养老服务促进会负责同志就基本养老服务实践落地研究讨论。五是试点实践,指导河西区和河东区纳入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探索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保障机制。目前,《方案》和《清单》已多轮征求意见,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抓紧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执行。在此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保障。二是强化基本养老服务兜底功能,加强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落实养老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对特殊困难的空巢独居老年人,落实定期探访关爱制度。三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普惠水平。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积极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四是拓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人才、税费等优惠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五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常态化加强安全监管;积极推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强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评价,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持续加强质量监管。

再次感谢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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