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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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0684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王来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降低离婚率,提高结婚率相关工作的提案,经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做好降低离婚率,提高结婚率相关工作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婚姻工作的关心和指导。经我局与市财政局沟通、研究,现将相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现有工作情况

(一)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多措并举,努力降低离婚率。一是对即将步入婚姻家庭生活的新人开展婚前辅导和颁证服务。婚前辅导可以帮助新人明晰自己和配偶的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颁证服务可以提高新人对婚姻严肃性的认识和对家庭的责任感,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出现;二是加大优良家风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传播途径和方式,广泛宣传和谐婚姻家庭文化;三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和婚姻家庭辅导室的建设。通过培训,建立了一支业务精通、技能全面、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截至目前,我市共建立了16个颁证室和20个婚姻家庭辅导室。经过市区两级的共同努力,全市各级登记机关硬件建设全面提速。四是开展离婚前纠纷调解工作。邀请专业人士(心理咨询师、律师、社工师等)为受婚姻家庭问题困扰的当事人答疑解惑,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情感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对发现因家庭情感、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问题,积极耐心调解说服,积极主动处理好各项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谐。

(二)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公益创投项目开展相关工作。天津市婚姻家庭事务协会是在天津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其业务范围包括婚姻家庭相关法律法规和婚姻家庭文化宣传、婚姻家庭及收养等事务服务等内容。该协会开展的“带着《民法典》进乡村”项目是2020年公益创投项目之一,立项金额20万元。通过编制宣传页、组织讲座和进行专业辅导等形式,宣传《民法典》,让更多的村居民了解《民法典》的基本要义,引导村居民用《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构建和谐幸福的家庭。针对冲动型离婚申请当事人,开展了“拦一拦、问一问、听一听、找一找”服务,为有需求的婚姻当事人提供找离婚原因的心理咨询。同时,对婚姻危机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咨询辅导。协会通过提供专业化服务,宣传普及专业知识,帮助更多人营造和谐幸福的家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建立积极的财政政策,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纳入购买服务目录。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从2017年起,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纳入民政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鼓励民政部门积极开展婚姻辅导购买服务工作。二是支持各区公益事业。从2013年起,按照每年每户12元的标准,设立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各区开展包括离婚干预和婚前辅导服务在内的多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服务。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举措

(一)婚姻颁证服务水平和颁证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婚姻颁证虽已实现全覆盖,但是颁证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区颁证室面积较小,条件相对简陋,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颁证服务的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重点区的推动和督导,促进硬件建设和颁证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加强市区两级对婚姻登记员的培训,提高颁证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大颁证服务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对颁证服务的认可度,从而进一步提高颁证率。

(二)加大引进专业人员参与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力度。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专业性较强,涉及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现阶段,受经费不足等多种因素影响,专业人士参与婚姻家庭辅导积极性不高,直接影响调解效果。下一步,我们将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宣传,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引导专业人士参与和谐婚姻家庭建设。同时鼓励婚姻登记员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素养,提升内生动力。

(三)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扩大公益成果。公益创投项目成果显著,但是也是同样受到经费不足的影响,近两年工作开展较少,经费保障不到位。下一步,我们要做好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鼓励各区积极申报及开展离婚干预和婚前辅导等公益服务项目,切实促进我市婚姻家庭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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