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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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0470号提案的落实答复

沈奎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提案,经会同市财政局、市教委研究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培养打造引领基层治理骨干力量,为我市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2022年以来,市民政局配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一、完善顶层设计。修订《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重点对社区工作者的职数配备、招录、教育管理、激励约束、薪酬待遇等方面进行完善。明确职数配备,每个社区一般配备1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居民委员会主任),1名党组织专职副书记,2名居民委员会专职副主任;每300户左右配置1名专职工作人员,且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置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8人。规范招录方式,社区工作者招录统一组织,招录数量根据各区实际需求确定,并细化了社区工作者资格条件和招录程序。强化教育管理,分市、区、街镇三个层面每年对“一肩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工作者开展示范培训和全员轮训;明确社区工作者每半年走遍辖区内住户、商户至少1次,及时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认真办理或反映群众诉求。加大激励约束,各区每年应当设置一定数量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分别面向社区“一肩挑”、其他社区工作者定向招录或选聘,并可根据实际表现进一步交流调任。提升薪酬待遇,社区工作者薪酬起始标准参照新入职公务员应发工资水平确定,按照社区正职、社区副职、工作人员确立三岗十八级等级序列,根据本人工作职务、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水平等级确定薪酬等级,并设立年度考核绩效奖,加大正向激励力度。

二、激发活力动能。出台《天津市村社区星级管理办法》,聚焦抓党建、抓发展、抓治理、抓服务各项工作,每年对村社区按照五星、四星、三星、无星四个等次进行评星定级,注重实干实绩实效,进步升星,退步摘星,表彰奖励先进,激励鞭策后进,充分发挥导向、撬动、激励作用。其中,村“两委”成员绩效报酬、社区工作者绩效奖金额需根据星级评定结果确定;推荐评选表彰对象、提名“两代表一委员”人选原则上从五星、四星村社区中产生;每年面向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一肩挑”定向招录公务员、选聘事业编制人员,特别优秀的可按照有关程序选拔进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评为无星等级的,通过对“一肩挑”谈话提醒、诫勉、免去党内职务等方式,实现激励约束并重。

三、加强政策实施。配合出台《关于设立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绩效奖的通知》、《关于调整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标准的通知》等细化文件,研究制定落实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问题政策解答,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2022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工作,增强基层治理工作力量。落实新时代基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市16个区500余名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示范培训,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加强社工激励关爱,申报民政部全国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表彰,推选我市4个先进基层自治组织和11个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疫情期间,指导各区开展全员核酸筛查补助发放工作,下发工作提示指导各区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并积极开展“致敬最美社区工作者”系列宣传。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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