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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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0306号提案的落实答复

赵月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婚生之忧,构建婚姻友好型社会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立足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从助力婚姻家庭和谐幸福着手,为有效实施积极生育政策提供支持保障,助力构建新型婚育文化。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各级婚姻登记机关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活动,“5.15国际家庭日”期间,通过向当事人免费赠阅《民法典》、婚姻家庭类书籍等,进一步强化当事人法律意识,引导当事人树立科学婚恋观。同时发挥宣传窗口作用,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生育政策调整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

(二)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一是组织召开全市婚姻工作培训会,积极推动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加强规范化建设,设置独立的颁证大厅,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通过加强婚姻登记的仪式感,让当事人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二是在“5.15国际家庭日”、“520”、“七夕”等特殊登记日内,积极开展个性化颁证、集体颁证等特色服务,倡导和谐文明婚姻新风,遏制大操大办,建设文明节俭办婚事新风尚。三是在婚姻登记机关设置婚前保健“一站式”服务平台,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婚前保健服务。并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利用8月份疫情窗口期,组织专家选取部分区和基层点位开展督导检查。

(三)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截止目前,我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已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25个,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平台作用,通过开展婚姻大讲堂,为新人免费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引导广大新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倡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引导婚事新办。

(四)积极推进婚俗改革。持续通过报刊、微博等媒体以及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自有宣传平台,加强婚俗改革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新人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积极营造婚事新办的良好社会氛围。发布《天津市民政局关于推迟或简办婚丧嫁娶事宜的倡议书》以及《关于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的倡议》,向全市发出倡议,提倡喜事新办、宣传文明节俭、简约现代的婚俗新风,自觉抵制高价彩礼。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将加大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宣传,持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和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并整合各方资源,鼓励支持更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益事业,扩大公益成果,共同构建婚姻友好型社会。

再次感谢您对婚姻家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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