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激活社区治理活水打造社会善治天津新模式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和关键环节,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主要工作
(一)抓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使用。巩固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达标建设成果,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小办公大服务、一室多用的原则,会同市委组织部推动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将其建设成为组织宣传群众的政治中心、凝聚服务群众的坚强阵地、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场所。
(二)抓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自治组织体系,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鼓励和支持下属委员会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延伸服务管理链条,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切实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三)抓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充分调动城乡社区治理中各方面积极性,在共建共治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共治,推动形成党组织领导的政府依法履责、居(村)委会发挥基础作用、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惠民公共服务、便民社会化服务、安民应急服务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让全体居民群众和各类参与主体共享发展成果。
(四)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为主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是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助力推动乡村振兴的重大举措。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为巩固基层组织、加强基层管理、创新基层治理,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培育发展好社区社会组织,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部署的“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任务中,很多都直接涉及到社区社会组织。
2021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和“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等任务目标。民政部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市民政局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列入《天津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十条措施》。2021年末,全市社区社会组织共计28557个,较2020年同年增长2640个,其中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增加1239个。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创新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机制,发挥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调作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撑作用、社区志愿者辅助作用、社区社会组织载体作用,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补充作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摸清社区工作的难点和痛点,更加精准的服务群众,为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加快推进街道(乡镇)社工站建设。将社工站建设作为充实基层民政服务力量,提升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重点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和社会治理等领域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社区融入和社会参与等工作,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试、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培育志愿服务队伍等服务。
2022年5月18日
工作人员: 王雁飞 联系电话: 2335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