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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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103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陆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加快智慧社区建设的建议,经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研究答复如下:

非常高兴收到您提出的建议,如您所提智慧社区作为一种社区管理智能化和现代化的创新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实现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目标的重要载体,也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去年4月份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对“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民政部门作为基础服务型部门,一直以来紧扣信息化、智能化脉搏,紧贴群众服务需求,会同各部门致力于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效能。

一、夯实智慧社区建设基础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市委坚持顶层设计,部署实施了“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天津新篇,为智慧社区建设奠定机制保障。一是打牢组织基础。高质量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面实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高质量“一肩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大幅度提升,学历、年龄等各项结构持续优化。二是强化组织建设。印发居(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居(村)委会下属委员会工作指导规范等制度文件,规范社区工作者配备“4+N”模式,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三是用实用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高质量完成全市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会同市委组织部抓好党群服务中心的管理和使用,推进各部门服务设施、服务平台、服务端口下移,使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的受理范围不断扩大、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二、聚力推动智慧社区建设

市民政局依托社区信息化建设,实施了社会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政为民服务事项指尖申办、就近申办、全城通办等便民利民的信息化举措;以智能技术应用为切入,鼓励和支持各区探索建设了重点人群安全监护、应急呼叫、智慧养老等智慧化服务平台;以智慧化治理和服务为目标,市级层面研究开发“天津村务公开平台”系统,拓宽村务公开和管理形式,同时鼓励和支持各区根据实际探索开展智慧化社区建设模式,形成了以西青区付村为代表的村级智慧社区建设典型经验,以河北区望海楼社区为代表的引进社会力量开展智慧社区建设的典型经验。智慧社区建设需要多方合力,在推进社区治理方面市民政局加强与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等部门沟通协作,推动“津治通、津心办、智慧平安社区”等智慧化平台在社区落地实施;加强与商务局沟通协作,推动在全市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商圈试点建设,引入智慧运营管理系统,更好实现为居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市商务局立足行业职能,在全市推动智慧菜市场建设,落实“津城”菜市场布局规划,按照“提前储备、重点培育、适时推出”的原则,新建或改造提升14个标准化菜市场,加强与银联、阿里巴巴本地生活等对接,引入智慧菜市场管理系统,实现智慧收银、智慧大屏、智慧管理等功能。

三、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利用

近年来,市财政局强化智慧社区领域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在养老服务方面,为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对于社会办日间照料中心,按照建筑总面积每平方米每年4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2万元的运营补贴。同时,扩大日间照料运营机制改革试点范围,明确开展呼叫、就餐、送餐、配餐、家政、生活日用品便利店等服务。借助呼叫平台,加强了与老年人的联络和沟通,方便及时掌握老年人身体指标、服务需求内容等信息,可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适宜化服务,有效拓展了社区服务功能。在社区服务方面,按照每年每户40元标准安排社区办公经费,每年每户12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安排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服务工作中。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小区内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修缮、建筑节能改造等领域,对居民意愿强烈,具备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可采用多渠道筹资方式,将智慧社区建设与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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