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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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080号提案的落实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基层治理的提案”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加强基础治理法治化建设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重加强基层治理领域立法工作,不断强化基层治理法制化保障。一是贯彻落实《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印发后,我局积极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在组织开展的相关培训中将其宣传解读作为培训内容。同时,《条例》学习也纳入了天津市国家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内容,进一步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居民委员会工作立法。《天津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已列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我局会同市人大,组织专家学者开展大量调研工作,了解居委会工作实际情况,目前已完成初稿草拟工作。三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司法局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一村(居)一顾问的有效落实。截至目前,全市5100余个村(居)均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每月为群众提供不少于1次、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不断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工作,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7月5日,市司法局印发了《天津市司法局“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尊法守法意识,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

截止2019年底,全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都达到了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让社区开展服务有了阵地保障,让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有了载体依托。今年9月,我局召开社区治理工作会议,针对个别社区因拆分或用房退租导致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不达标的情况,要求各区对党群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加强动态监管,特别是对新建社区、拆分社区和租赁用房的社区,要确保面积达到标准,让社区有服务居民的阵地。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作用的意见》,从强化政治引领功能、便民服务功能、议事协商功能、矛盾调处功能、文明铸造功能等多个方面,对提升党群服务中心功能明确了相关要求。

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一是配齐配强社区工作者。做好今年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部通过法定程序当选居委会主任,高质量100%实现“一肩挑”,交叉任职比例大幅度提升,学历、年龄实现“一升一降”。同时,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公开招聘近1500名全日制本科人才。二是加强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结合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进一步增强社区带头人的工作素质和能力。同时,指导各区开展社区工作者轮训工作,切实增强开展社区治理工作的水平。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力度和社会宣传,提升社区工作工作者荣誉感,组织做好健康体检、减压减负、关爱慰问、精神慰藉等暖心事,为社区工作者提供必要支持和帮助,激励社区工作者踏实工作、大胆实践。和平区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和平区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八项措施》,从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身心健康入手,进一步调动了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提升社区治理社会化水平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协同作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项目,推进社区治理社会化。一是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根据社区实际需要,积极培育发展公益类、慈善类、服务类、娱乐类社区社会组织,搭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平台载体,完善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调整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专项用于购买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引导、支持市、区两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立项资助281个公益项目,涉及项目资金约3360万元,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弘扬主旋律、维护和谐、凝聚党员群众的作用。二是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升社会组织尤其是社区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的能力,有效提升社区服务专业化水平。搭建公益创投平台,面向市、区两级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开展项目征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开展面向多个社区群体和领域的专业服务。三是加强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依法加强已登记社区社会组织管理,通过评估、培训等方式,指导其按照章程规定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运行机制,强化信息公开,推进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做好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服务指导等工作,指导其规范活动制度和服务规范,践行服务社区、服务居民的宗旨。四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育、评价制度。积极引导社区工作者、民政系统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领域社会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持续做好社工证书登记、继续教育和岗前培训;积极组建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启动首次高级社工师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快我市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在社会组织中开展社会工作员评定工作,鼓励引导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接受相关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参与社会工作员评定,加强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储备,推动落实社会工作人才薪酬待遇,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五、推进基层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津治通”平台应用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民政部的统一安排,我局组织全市城乡社区开展“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工作,为每个社区、村申请了社会信用代码,打印了法人证书,完善了社区、村组织相关信息,建立了社区工作者队伍数据库,同时协调系统开发单位就与我市“津治通”平台对接工作进行了前期准备。

感谢贵单位对社区治理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

2021年10月9日    

工作人员: 王群 联系电话: 2341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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