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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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716号建议的答复

马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研究答复如下:   

居家养老是老年人选择的主要养老方式。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或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和产品,顺应了90%以上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意愿,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我们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重点工作。我们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低保、低收入、失能等7类人,按照需照料的等级(轻、中、重度)给予不等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由社会组织、企业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历经增项(在服务补贴基础上增加护理补贴)、扩面(在每个涉农区开展农村试点)、调标(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0、200和400元提高到200、400和600元)、变现(以券变现,让老年人自主选择养老服务)、统筹(全市城乡均享受补贴)五个阶段,得到老年人高度认可。

二是持续推进日间照料服务。市委、市政府连续11年将照料中心建设纳入20项民心工程。建设标准上,设“五室一校”(休息室、配就餐室含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健身康复室、医疗保健室和老年人学校),通过低偿和无偿服务,满足老年人的日间照料、就餐、学习、娱乐、医疗、健身等需求。资金扶持上,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30-50万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全市累计建设照料中心(站)1089个。鼓励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在全国率先开展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采取购买服务或服务外包,吸引专业的社会组织和智能化养老企业承包运营照料中心,并每年给予12万元的运营补贴。目前,全市开展试点228个。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率先实施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补助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自有或租用房屋开办照料中心,缓解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压力,创新和丰富社区养老服务。

三是开展托老服务。托老所也是我市满足老年人需求多样化的重要举措,主要为自理、半自理老人提供日托、周托、月托和季托等差异化的临时托养服务。政策扶持上,托老所参照养老机构标准享受相应补贴。同时,我市养老机构、照料中心均可以开展托老服务。目前,全市有托老所16家。

四是开展机构延伸服务。扶持21家养老机构把机构内的服务模式、服务标准等引入社区家庭,让居住在家的老年人也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专业照护服务。

五是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我市坚持把智能居家养老服务作为我市养老服务的一大特色品牌,通过组建“智能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委员会”,把具有“互联网+”功能的养老服务的企业整合为一个行业组织,实现企业与社区、服务与需求、政策与市场三个对接。我们把照料中心拿出来作为企业开展养老服务的阵地。目前,推广10种服务模式,培养46家智能服务企业,落地社区119个,扶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养老服务。

六是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2019年,我市将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列入20项民心工程,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在全市城镇地区广泛开设老人家食堂,通过补老人和补企业并举的“双补贴”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并在130个街道(镇)、1565个社区开展。

在依托社区开展医养结合方面。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强化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社区服务功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就近、快捷的医疗服务。一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深入合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转诊、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二是打造15分钟健康服务圈。鼓励老年人到就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预约家庭医生就诊。三是建立绿色通道。在基层机构内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咨询、就医、转诊等便利服务。此外,市卫生健康委正在牵头制定《天津市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到2022年,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率达到80%、老年人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80%、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到80%、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80%,家庭病床服务能力达到1万张。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2019年,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将资源向居家养老倾斜,着力提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强调要整合政府、社会和市场资源,建立居家为主的养老服务体系。为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落实以上两个文件要求,民政部门下步重点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紧形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建立健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养老工作管理服务网络,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明确内设管理机构,建立养老服务专职工作队伍,充实养老服务工作力量。

二是推进养老设施配套建设。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 m2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规划和计划,合理安排用地,为项目落地提供支持。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由民政部门参与验收。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由区政府根据本区养老服务需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

三是推进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2020年,新建照料中心100个,重点向农村倾斜。到2021年,新增社会化运营照料中心300个,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新增80个。调整照料中心职能定位,加快推进社会化运营改革,由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承包运营服务。延伸照料中心服务功能,向居家的行动不便、空巢和失能老年人延伸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完善照料中心运营补贴政策。

四是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健全养老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保障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培训制度,鼓励护理人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补贴。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门人才。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4月16日      

工作人员:赵楠      

联系电话:2341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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