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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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615号建议的答复

方嘉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改为学分制和网络学习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由于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平均收入水平较低,职业压力较大,职业认同感不高,流失率较高,职业期望较高,特别是养老护理人员,社会地位低,收入不高等,一直是阻挡其职业发展的瓶颈。养老护理员紧缺不仅是我市面临的难题,也是全国养老市场发展的瓶颈之一,按照《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要求,“到2020年,要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50万,养老护理员600万。”而目前全国各类养老服务人员总共约100万,截至2019年底,全市养老护理人员不足1万,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养老服务人员需求更加明显,急需专业型养老服务人才。《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提出:“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 因此,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满足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紧迫需要,是各级政府、学校和养老服务行业、企事业单位的共同责任和重任。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2019年出台了《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19〕23号)、《天津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就业政策,鼓励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培养四年制本科养老服务人才。积极申请设置养老本科专业。设立养老服务科研中心。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推进实训基地建设,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老年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等方面专门人才。鼓励护理人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补贴。

我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政策落实落地,市人社局大力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劳动者参加养老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一是引导劳动者积极参加养老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出台《天津市2019-2020年度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补贴标准目录》,将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病患护理员等相关职业纳入培训补贴范围。养老服务企业职工、拟从事养老服务行业的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可自愿选择并与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含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达成一致,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培训费、鉴定费补贴。二是鼓励养老服务企业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一方面,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企业培训中心,通过自身培训资源对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另一方面,企业也可借助职业院校、培训学校、行业领先企业的优势培训资源,通过新型学徒制、师带徒等多种方式多样化培养所需技能人才,政府将依规给予奖励资助。三是支持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积极探索人才培养与养老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的校企合作模式,支持有条件的技工学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逐步扩大现有养老专业在校生规模,加快培养养老服务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

下一步,我局就您关注的养老护理员培训改为学分制和网络学习建议,将积极协调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认真探索适应我市实际的培训模式,借鉴新冠肺炎大中小学网络授课的方式,支持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本市企业利用各种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给予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的护理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增加老年人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0年4月13日   

工作人员:赵楠      

联系电话:2341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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