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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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498号建议的答复

吴庆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业委会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答复如下:   

市民政局、市住建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业主大会等组织建设,注重发挥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作用,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物业管理良性机制。

一、加强党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

立足社区党组织对社区物业管理的领导,健全政策规定,畅通参与渠道,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有序参与社区治理的格局。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项目)建立党组织,不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由社区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对拒不执行党组织部署要求、侵害业主利益、徇私舞弊、居民满意度低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督促其主动辞职。物业公司(项目)进驻既有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必须经社区党组织同意。对服务效果差、群众不满意的物业公司(项目),可通过法定程序终止服务合同。

二、加强社区协商推动社区物业管理和谐发展

健全完善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等制度,进一步丰富居民自治内容,引导居民和业主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通过居民自治引领带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物业管理及其他各项社区治理工作。加强社区协商制度建设,推行“五议两公开”(党支部提议、社区协商议事会商议、社区两委审议、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居民评议;决议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围绕居民关心关注的物业管理、设施维修、社区停车、老旧小区改造等事项开展社区协商,着力解决社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社区居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同时,完善居民公约制度,将遵守物业管理秩序等内容纳入居民公约内容,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

三、健全组织建设

加强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完善社区居委会下属委员会设置,探索建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同时,加强社区人员配置,为社区配备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物业管理巡查、物业服务矛盾化解、联系居民等工作。完善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民警等多方参与的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商解决物业管理纠纷。有的社区还建立了以楼栋、居民小组为单位社区居民微信群,方便居民随时沟通联络。

四、发挥居委会指导监督作用

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注重发挥居委会指导监督作用,指导业委会、物业公司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推进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业委会成员,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业委会成员人选的审查把关,帮助指导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做好衔接,注重推荐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干部中的党员作为业主委员会代表或者业主代表,确保业委会建起来,选配好,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在物业公司选聘时,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及时指导业委会选聘物业企业,对物业企业资质条件、诚信情况、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核查,严防不符合条件物业企业进入社区,充分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

一是加强业主大会建设。市住建委对符合成立条件的商品住宅小区,指导各区住建委推动相关街道(乡镇)及时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依法搞好业主代表推选、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以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的起草审定工作,尤其是指导把好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关,选准配强业主委员会成员,真正把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的业主选为业主委员会成员,指导把好业主大会组织建设关。对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的小区,指导街道(乡镇)要提前介入,加强工作指导,把好新的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关。二是抓好政策培训。市住建委指导各区住房建设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协助街道(乡镇)采取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研讨座谈等方式,抓好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帮助其学习了解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知识,掌握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以及组织业主委员会换届等基本方法,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履职能力。

六、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宣传引导

市住建委围绕贯彻《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加强宣传引导和社区共建工作,营造物业管理服务良好舆论环境。采取多种手段,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现代传媒、社区宣传载体、企业报刊、行业杂志等综合宣传作用,加大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品牌物业服务企业和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提升业主的共有财产意识、契约意识、消费意识和规约意识,推动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缴率的提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参与、共商共建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定,进一步完善社区物业管理良性机制,有力推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



2020年4月17日     




工作人员: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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