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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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456号建议的答复

赵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需要各方面联动、持续创新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基层和谐稳定。近年来,我们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区治理的一条红线,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部署要求,着力建立社区治理运行协同化、多元化的联动机制,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切实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持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凝聚社区治理合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挥社区党组织政治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城乡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轴心动员社区各类组织、驻社区单位及各类群体广泛参与社区治理,把社区各种力量真正凝聚起来,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抓好基层组织设置活动方式创新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带头引领作用,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紧密结合社区实际特点,依据党员居住区域、生活规律、兴趣特长、能力精力等因素,广泛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评诺活动,认领社区服务岗位,带动更多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

二、健全完善治理机制,推动多元参与共治。建立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社区治理工作统筹协调,研究解决体制机制完善、减负增效、美丽社区创建、队伍建设等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着力夯实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居(村)务监督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等组织建设,优化社区多元议事平台,引导以居民为主体的各类利益相关者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社区服务群众制度,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促进社区治理创新和民生改善。

三、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促进一体化联动发展。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培育力度。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征集2019年天津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通知》,面向市、区两级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开展项目征集,利用财政资金为引导,开展面向“一老一小”、“扶贫济困”等多个社区群体和领域的一系列专业服务。通过招标引入北京市西城区睦邻社会工作事务所,作为公益创投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一对一”指导项目开展,密切跟踪项目执行进度,强化项目服务、管理和评估,逐步规范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利用项目化运营开展社区服务。2019年,争取市财政资金800万元,以每个项目5万到15万标准,用于资助70个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其中,资助20个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项目,支持市、区两级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项目53个,资金支持达609万元。同时,利用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经费购买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修订了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调整完善使用范围和方式,推进“三社联动”服务项目。今年,我们将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中的民政任务,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牵头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的职责优势,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正面宣传引导激励,打造更多“大手拉小手”志愿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志愿服务的凝聚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形成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

    四、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市委出台《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为新形势下促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一是明确社区工作者配备职数。社区工作者按照“4+N”职数配备,即1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兼居民委员会主任),1名专职副书记,2名居委会专职副主任;社区工作站另按每300户左右配置1名社区工作者。在街镇建立社区工作者事务所,与社区工作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施劳动合同管理。二是明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标准。参照公务员薪酬待遇标准确立社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三岗十八级”的等级序列。社区工作者享受“五险一金”保障待遇及体检、带薪年休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三是明确社区工作者上升通道。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发展党员、选拔人才的力度,积极推荐其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继续做好在社区工作者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四是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健全市、区、街镇三级培训体系,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制定了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聘任办法,发挥专业人才在社区的专业技能。2019年首次面向全国招聘社区工作者,不断优化社区工作者结构组成。积极应对一人多岗基层工作实际,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政业务知识培训常态化,提升基层人员上门入户访查民情、宣传政策、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畅通党和政府惠民政策落地的“最后一米”。

    五、加大社区投入力度,提升社区服务保障能力。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达标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二十项民心工程”,通过购买、租赁、改扩建、调剂使用、置换、资源共享等方式,2019年完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达标建设977个,全市党群服务中心面积达到每百户30平方米。依托社区办公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就业、救助、退役军人服务、养老等公共服务进社区,广泛开展面向居民的文体教育、精神文明、社区养老等服务项目,不断满足居民群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加强资金保障,注重资源向社区倾斜,将社区办公经费筹资标准由每户每年20元提高到40元,每个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少于10万元。在此基础上,今年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入,新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00个,新增养老床位5000张,培育扶持一批嵌入式养老机构和服务企业,打造建在老年人身边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社区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各方联动,持续创新。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意见建议,一是总结固化党建引领“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夯实基层政权建设,强化街道办事处履职保障体系,配合市人大等部门做好《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立法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元共治、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制。二是做好社区(村)“两委”换届前期准备工作,加强调研,认真谋划,为社区组织换届奠定扎实基础。三是以解决插花地问题为契机,加强排查,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推动社区居委会组织全覆盖,实现对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覆盖。四是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社区协商、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村务公开建设为抓手,指导村(居)民自治工作,切实推进我市基层民主建设,指导各区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五是继续开展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创建工作,今年至少创建100个美丽社区和精品美丽社区,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组织开展旧楼区长效管理全覆盖巡查考核,巩固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成果。六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配合做好优秀社区工作者评选表彰,大力宣传优秀社区工作者先进事迹。通过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

感谢您对社区治理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帮助。

2020年4月17日    

工作人员:赵楠       

联系电话:2341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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