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洪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开普惠养老供需失衡之困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研究答复如下:
普惠养老服务是在基本养老服务以外,面向广大老年人、靠市场供给、由政策支持的一种合理定价、经济实惠的养老服务。
为解决老年人尤其是中低收入且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服务时面临的“买不到、买不起、买不好、买不安”问题,2019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14个部门,从土地政策、规划和报批建设政策、财税补贴政策、医养和消防政策以及金融支持政策五个方面,汇总形成《天津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政府支持政策清单》(津发改社会〔2019〕426号),推出28条普惠养老政策,持续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进一步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方面。我市民政部门主要依托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一是日间照料服务。市委、市政府连续11年将照料中心建设纳入20项民心工程。建设标准上,设“五室一校”(休息室、配就餐室含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健身康复室、医疗保健室和老年人学校),通过低偿和无偿服务,满足老年人的日间照料、就餐、学习、娱乐、医疗、健身等需求。资金扶持上,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30-50万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全市累计建设照料中心(站)1089个。二是托老服务。托老所也是我市满足老年人需求多样化的重要举措,主要为自理、半自理老人提供日托、周托、月托和季托等差异化的临时托养服务。政策扶持上,托老所参照养老机构标准享受相应补贴。同时,我市养老机构、照料中心均可以开展托老服务。目前,全市有托老所16家。三是机构延伸服务。扶持21家养老机构把机构内的服务模式、服务标准等引入社区家庭,让居住在家的老年人也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专业照护服务。
在降低准入门槛,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方面。我市民政部门注重简政放权,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的主体。一是简化机构审批程序。按照民政部统一安排,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为登记和备案制度。二是调整运营补贴标准。收住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年人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由每年每床2250元增至3600元,收住生活自理的由1050元增至1200元,有力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热情。三是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目前,社会办养老机构占全市养老机构总数的74.4%,床位占比达到78.8%,提前完成了国家“十三五”指标任务(50%)。四是放开居家养老设施运营主体。采取购买服务或服务外包方式,吸引专业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企业承包运营照料中心,每年给予12万元的运营补贴,推进照料中心可持续发展,目前全市已开展试点228个;出台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专项补助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自有或租用房屋开办照料中心,缓解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压力,目前滨海新区和市内六区已开展试点。
在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议方面。2019年,我市设置全国首个养老本科专业,建立养老服务研究中心,实施养老院负责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全年培训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员1300余人,并给予培训补贴。
在医养结合方面。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强化城乡基层医疗机构社区服务功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就近、快捷的医疗服务。一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深入合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转诊、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二是打造15分钟健康服务圈。鼓励老年人到就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预约家庭医生就诊。三是建立绿色通道。在基层机构内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咨询、就医、转诊等便利服务。此外,市卫生健康委正在牵头制定《天津市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到2022年,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率达到80%、老年人健康管理覆盖率达到80%、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到80%、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80%,家庭病床服务能力达到1万张。河西区卫生健康委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建医养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健康驿站”,促进“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之间普遍建立医养结合绿色就诊通道。
在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养老服务设施方面。我市注重创新“三位一体”服务模式,在4个区建设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兼具养老机构、照料中心、居家服务中心的功能,重点为行动不便、空巢、高龄老年人开展居家、社区、机构接续型服务,兼顾其他老人的照护服务的生活服务。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2019年,我市出台《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为我市养老服务发展明确了路线图。民政部门下步重点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紧形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建立健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养老工作管理服务网络,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明确内设管理机构,建立养老服务专职工作队伍,充实养老服务工作力量。
二是形成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保障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探索社区互助养老模式,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稳步发展“嵌入式、小型化、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照料中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继续推进老年助餐,为高龄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就餐补贴。
三是推进养老设施配套建设。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 m2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规划和计划,合理安排用地,为项目落地提供支持。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由民政部门参与验收。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由区政府根据本区养老服务需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
四是推进照料中心建设和运营。2020年,新建照料中心100个,重点向农村倾斜。到2021年,新增社会化运营照料中心300个,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新增80个。调整照料中心职能定位,加快推进社会化运营改革,由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承包运营服务。延伸照料中心服务功能,向居家的行动不便、空巢和失能老年人延伸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完善照料中心运营补贴政策。
五是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健全养老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保障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培训制度,鼓励护理人员参加养老护理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补贴。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门人才。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4月16日
工作人员:赵楠
联系电话:23413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