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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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308号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

郝润明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对村务公开进行专项检查的建议”进展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村务公开是指村级组织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通过公开的形式告知全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行为。村务公开是人民群众评判农村党风政风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基础性工作。因此,村务公开相关制度落实的好坏,对于实现好农村广大基层人民群众自治来说十分重要,这项工作始终受到各级政府、广大村民的高度重视与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于村务公开相关规定,就做了十分清晰的描述,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了固定。其第三十条规定了应该公开的事项和时间要求,具体为:“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广大基层群众进行救济的渠道,具体为:“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第三十二条规定了村务公开的监督部门及其产生的方式,具体为:“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为使村务公开制度落实好,我市根据国家法律和相关文件精神,也多次在下发的相关文件中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意见》就规定要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村务公开主要采取公开栏、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民主协商、听证会等形式,公开栏要实现“三固定”(固定的公开栏、固定的防雨设施和固定的意见箱),并由专人管理,维护及时。公开形式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既按标准严要求,又因地、因村、因事制宜;既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村务公开有效形式,又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使公开既“见栏”又“见面”。村民对村务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弄虚作假等问题,有权向村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接到反映的党组织或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加强村干部管理,2018年市委组织部会同我局、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制定了《天津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并以市委办公厅名义印发。其中明确了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六步决策法”,严格落实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实行村级财务由乡镇(街道)财务代理机构进行代理记账制度,实行村委会公章及合同专用章乡镇(街道)监管制度,实行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面推行星级管理制度和坚持开展年度测评制度,村干部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规依纪依法,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村干部的严格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极大的促进村级正规化、规范化管理,有效的确保了广大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为进一步丰富我市村务公开形式,拓宽村务公开渠道,2018年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部分涉农的相关市级政府职能部门,就我市的村务公开规范化工作制定了涉及五大类七十余项的村务公开标准事项分类。同时依托微信公众号建立了全市的“天津市村务公开平台”,将全部公开事项通过网络向广大村民进行及时公开。通过村务公开信息平台的建立,广大村民可以足不出户的了解本村的公开事项,既弥补了传统“公示栏”的不足,也方便了广大村民的群众监督。“天津市村务公开平台”于2019年上半年在我市部分涉农区进行了前期的试点运行,2019年10月中旬分6个批次对全市的涉农的区、乡镇(街)村务公开管理人员,进行了公开平台的培训及全面开通的部署工作,截至目前,全市3538个行政村开通系统2309个,占全市行政村的65.2%,全市行政村力争2020年年底前实现系统全覆盖。同时,为加强各级政府的重视程度,村务公开信息化工作也已经纳入各级政府部门考核。

“天津市村务公开平台”微信端,我市每个村民都能通过微信关注,都能通过手机随时查看监督本村的村务公开情况。“天津市村务公开平台”还建立了公开项目和内容永久留存制度,这样也解决了村务公开栏公开项目和内容因时间、风雨等因素脱落丢失,造成好多村民没有及时到村务公开栏查看了解的问题。在“天津市村务公开平台”,各级政府都能查看了解本级的村务公开情况,也方便各级政府对村务公开的监督考核,通过大数据就能掌握哪些村村务公开做到好,哪些村村务公开做的不好,这样各级政府就可以以问题为导向,有的放矢的抓好整改工作。

  近年来,我市各级机关、各个部门高度重视村务公开工作,在制定涉及农村问题的大部分文件中,都对加强村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农委等部门在下基层调研检查的时候,都把村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之一进行检查督导,均有力的推动了我市村务公开工作。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民政局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深入基层研究,从加强党的执政根基和民政工作基础出发,开展了“筑基”工程,于在2020年1月份,市民政局全部机关干部分成16个小组,和16个区民政局所有人员,深入村、社区,面对面宣传民政政策,调查督导民政政策落实情况和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情况,其中,村务公开工作就是检查督导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每个村都应设立村务公开栏,一般包括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集体经济公开等内容,基层群众关心的事项应当随时公开;对村务公开信息化推动有力,试点村数量达到要求,2019年底前,试点村全部实现村务公开信息化,村民注册率提升明显,平台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准确。“筑基”工程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边解决,所有乡镇和街道都督查指导到位,每个乡镇和街道,都进入2-3个村或社区实地指导。通过“筑基”工程的督导调查,各村均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栏齐全,基本能做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对发现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都及时进行了纠正整改。

为促进村务公开工作良性发展,下一步,我局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将加大推动“天津市村务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完善考核督查制度,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促进村务公开制度真正落实落细落地,确保广大基层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充分借用市委市政府清理小金库工作平台,加强村务公开抽检工作。这次清理小金库工作,把村委会、居委会小金库清理也纳入清理范畴,先由各区自检,进行排查,并拿出措施,形成书面报告。下步市委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督办组,对所有村委会、居委会进行抽检,我们将充分利用这次机会,打出组合拳,对村务公开工作一并进行抽检,并坚持边发现问题,边解决问题,促进村务工作良性发展;三是做好换届选举前摸底排查工作,我市2021年将进行村委会、居委会换届选举,2020年底,我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委对所有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先期摸底排查,把重点难点村和社区排查出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和社区形成台账,提前介入进行矛盾化解和帮扶整改工作,做到对账销号。同时由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委、市审计局等部门做好2021年换届选举前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确保人民的利益不受损。今后,我局继续加强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合作,深化村民自治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践行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增强广大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4月17日     

工作人员: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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