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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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282号建议的答复

安学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现有的资源加强天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居家养老是老年人选择的主要养老方式。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或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和产品,顺应了90%以上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意愿,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我们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重点工作。我们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低保、低收入、失能等7类人,按照需照料的等级(轻、中、重度)给予不等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由社会组织、企业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历经增项(在服务补贴基础上增加护理补贴)、扩面(在每个涉农区开展农村试点)、调标(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50、200和400元提高到200、400和600元)、变现(以券变现,让老年人自主选择养老服务)、统筹(全市城乡均享受补贴)五个阶段,得到老年人高度认可。

二是持续推进日间照料服务。市委、市政府连续11年将照料中心建设纳入20项民心工程。建设标准上,设“五室一校”(休息室、配就餐室含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健身康复室、医疗保健室和老年人学校),通过低偿和无偿服务,满足老年人的日间照料、就餐、学习、娱乐、医疗、健身等需求。资金扶持上,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30-50万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全市累计建设照料中心(站)1089个。鼓励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在全国率先开展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采取购买服务或服务外包,吸引专业的社会组织和智能化养老企业承包运营照料中心,并每年给予12万元的运营补贴。目前,全市开展试点228个。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率先实施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补助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自有或租用房屋开办照料中心,缓解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压力,创新和丰富社区养老服务。

三是创新“三位一体”服务模式。在4个区建设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试点,兼具养老机构、照料中心、居家服务中心的功能,重点为行动不便、空巢、高龄老年人开展居家、社区、机构接续型服务,兼顾其他老人的照护服务的生活服务。

四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监管。近年来,我们出台了《居家养老社区服务规范》《居家养老入户服务规范》《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综合养老社区服务规范》等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为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提供标准规范支撑。我们采取购买第三方社会组织服务方式,对申请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的老年人,实行“先评估后服务”,对符合政策支持的养老服务设施实行“先评估后补贴”,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五是推进居家养老试点工作。2019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河西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我局指导河西区从满足中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角度出发,按照“企业为主、党政助力、公益支持、群众参与”的思路,探索大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子。按照民政部安排,我局将河东区、南开区、静海区、和平区分批纳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此外,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我们开展机构延伸服务,扶持21家养老机构把机构内的服务模式、服务标准等引入社区家庭,让居住在家的老年人,也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专业照护服务;开展短期托老服务,在社区建立托老所16家,为自理、半自理老人提供日托、周托、月托和季托等差异化服务;开展智能养老服务,推广10种服务模式,培养46家智能服务企业,落地社区119个,扶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养老服务。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养老工作。2019年,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将资源向居家养老倾斜,着力提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强调要整合政府、社会和市场资源,建立居家为主的养老服务体系。为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落实以上两个文件要求,民政部门下步重点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形成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保障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探索社区互助养老模式,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稳步发展“嵌入式、小型化、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照料中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继续推进老年助餐,为高龄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就餐补贴。

二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达标和服务能力建设。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 m2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规划和计划,合理安排用地,为项目落地提供支持。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由民政部门参与验收。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由区政府根据本区养老服务需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解决。

三是推进照料中心服务功能。继续推进建设,2020年新建照料中心100个,重点向农村倾斜。到2021年,新增社会化运营照料中心300个,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新增80个。调整照料中心职能定位,加快推进社会化运营改革,由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承包运营服务。延伸照料中心服务功能,向居家的行动不便、空巢和失能老年人延伸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完善照料中心运营补贴政策。照料中心内设医疗康复室免费提供给社区卫生医疗机构使用,鼓励运营方开展医疗保健、健康指导、心理关爱等专业化医养服务,并逐步列入照料中心基本功能之中。协调卫健部门,将健康医疗资源引进照料中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4月16日   

工作人员: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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