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标准化体系的建议”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支持。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建议制定居家养老环境设施配置指导性规范;建议制定居家养老规范性知识指南;建议出台老年人用品通用标准三条建议,非常切合实际,对我们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具有借鉴和指导作用。
2019年10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其中在《意见》中明确了:
推进老年健康产业良性发展。充分发挥天津宜居宜养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促进养老服务与生物医药、大健康、房地产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面向全市、辐射全国的康复护理、休闲养生、特色医疗、文化教育养老社区。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引导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产业聚集,多渠道、宽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加强老年辅助技术、智能服务机器人研发和推广应用,培育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领军企业和拳头产品。加强老年产品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养老产品开发、养老服务提供,使公益慈善组织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力量。
积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加强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力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扶持和发展各类养老服务志愿组织,探索建立“时间银行”制度。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大力弘扬养老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养老孝老敬老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强化典型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方案》是明确:
开发老年产品用品。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引导企业积极开发康复辅助器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研究,开发适合老年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饮食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药监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发展智能健康养老。加强老年辅助技术、智能服务机器人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企业突破一批智能健康养老终端核心关键技术,开展医疗健康电子产品和系统的研发,促进健康保健、居家养老等智能终端与系统的完善。针对个人、家庭、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推动企业多渠道、宽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企业和养老服务机构对接,充分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实施无障碍环境改造。编制无障碍发展规划,开展无障碍环境区、镇(乡)、村创建活动,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工作。支持适老住宅建设,推进老年人住宅进行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等。2020年底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支持开展老年教育和老年人体育健身、文化娱乐活动。积极发展老年教育,探索部门、行业企业、高校所举办老年大学服务社会的途径和方法,引导开展读书、讲座、学习共同体、游学、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发展老年人体育组织,广泛开展老年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支持乡镇街综合文化站建设体育健身场地,配备适合老年人的设施和器材。(责任单位: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联合执法、执法检查、综合评估等制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和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服务活动,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天津法网”和“天津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以及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的作用,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的深度应用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逐步推进老年人免费乘车制度改革,更加精准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医疗机构、旅游景点、生活设施以及商业企业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或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民族宗教委)
以上工作均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及各年度指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会同及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4月14日
工作人员:赵楠
联系电话:23413073